企业劳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理。 四、档案的传递:档案的传递主要指职工个人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传递到流向单位。 第七条 档案管理的标准 一、职工个人档案 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管 理要求。 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反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情况。 二、文书资料档案 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书资料 . 能够及时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的文号、文件、标题或摘要。 第八条 档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凡新聘职工个人档案应在报到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建立,应在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管理部门或岗位移交有关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三、文书资料档案的建立,首先由文书管理 岗位每年二月前将上年度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岗位,然后由档案管理岗位在接到后 30 天内完成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摘录、输入电脑等工作。 四、应在有关岗位提供变更内容后的一个月内,对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增删、修正。 五、档案的查询、借阅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年 4 月前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七、文书资料档案的分类、目录编排、编号由公司行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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