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容摘要:
批次首批数据采用全检方式,合格率要求达到 100%。 以后批次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 接的总体质量。 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 5%。 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扫描加工的数据进行检查,检查达到 档案行业质量标准的,递交临安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验收。 2) 验收指标 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例为 5% 要求档号、控制符、数据挂接准确率达到 100%,其他项目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含 95%)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 95%以下,提交验收数据全部发回加工单位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 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 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 95%)予以验收通过。 数据验收合格后,目录和全文数据要向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数据库迁移。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一个全宗的档案,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 95%以上 (含95% )时,予以验收“通过”。 合格率 =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 x100% 3) 验收审核 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4) 验收登记 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单。 数据备份 1) 备份范围 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 备份方式 为保证数据安全,技术公司应提供完善的在线备份方案和实施办法,并注意异地备份。 3) 数据检验 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 备份数据的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 备份标签 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 备份登记 填写纸 质档案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 档案入库 重新整理后的档案将按照批次返还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在返 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借出时档案的顺序,并和档案管理人员一同对档案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并填写《资料移交单》。 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原档案保管单位重新装订,并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 案卷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 卷皮破损严重的,需要调换卷皮。 旧卷皮需全部交还国土资源局。 1) 应加强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2) 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提供网上检索利 用时,应有制作单位的电子标识 . 、安全与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规和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 数字化加工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反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2) 加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加工单位公司级负责人,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3) 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档案业务知识和档案整理操作能力及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实际操作经验。 4) 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 教育。 5)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6) 不同的工序之间采取不同中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7) 扫描加工场地要做好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 在工作平台上建立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8) 项目完成经验收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同时移交该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 第 3章 项目阶段性和最终成果要求 加工单位在加工期间和项目最终完成后须向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提交 如下项目成果: 1) 完整的 档案数据库,全部数据加工成果入服务器 2) 对数据加工成果进行在线备份,备份数据入备份服务器。 3) 档案管理系统(含安装光盘) 2 套 4) 系统建设方案 2 套 5) 系统 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 2 套 6) 系统 数据库设计 文档 2 套 7) 系统详细设计方案 说明书 2 套 8) 系统的 运行 测试分析报告 2 套 9) 系统 培训资料 2 套 10)系统 使用操作手册 2 套 11)项目总结 2 套 第 4章 其他 事项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 20%作为首付款; 合同总额的 70%,按照纸质档案的扫描进度,三 个月付一次,分三次付清(每次的付款额度根据当前扫描量在档案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 剩余项目总款项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一年后支付。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 质量保证期限: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技术服务或产品正常使用三年。 在质量保证期内,技术公司应免费提供软件系统的功能升级、系统故障排除以及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 2) 质保期满后,技术公司应继续为该系统提供终身维护,所需服务及产品允许收取相关费用,但应以成本价提供。 3) 技术公司应 定期对档案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工作,对于我局提出的系统功能更新以及升级需求,应该及时响应并予以解决。 4) 如果系统出现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技术公司应在 2 小时内响应故障申告,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签订培训及技术服务承诺书,要求保证我局人员能够使用项目施工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 具体培训内容要求如下 1) 系统管理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 :系统功能的培训;安装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数据库管理培训;图形、属性数据更新培训;权限设置与管理培训; 数据录入培训; 培训时间 :在系统安装、调试后开始,到完全掌握为 止 2) 一般操作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 :操作规范的培训;系统功能的培训 培训时间 :在系统安装、调试后开始,到完全掌握为止。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2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200 元整 ,应按《招标采购公告》 第四条规定交纳。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 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投标截止前两天 ,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 以 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2 月 27 日 9: 10 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 48 号窗口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 2月 27日 9: 25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 中心 小型 开标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 临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公示 3个工作日 后 , 发出 中标 通知书。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正规收款收据(由投标单位开具),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 13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自行签订。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凭验收单和由中标单位开具的收款 收据)后 5日内无息退还。 15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 30 天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临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关于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 招标人 ” )和采购单位。 投标人 ”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 产品 ”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 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 服务 ”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 项目 ”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书面形式 ”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进行。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上限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并由招标人在 开标 时当场公布。 (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关联企业投标 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 ,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 关联关系 ”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17 条之规定。 ▲ 关联企业中 ,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关联企业中 , 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除 2所述情形之外的关联企业允许同时投标。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 投标 ,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 比照本条第 2项处理。 (八)转包与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九)特别说明: 无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标人认可中心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招标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标准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 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为保证投标 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招标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三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推迟投标截止时。临安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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