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内容摘要:

6.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行政、人事、财务及业务等各项规章制度,以确保雇员的权利和义 务,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 甲方的任何正式发文制度、规定及通知等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7. 甲方的《员工手册》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甲方有权修改《员工手册》,但修改后的《员工手册》应即时公布,并由乙方在《员工手册》修改版进行签字确认,修改后的《员工手册》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试用期月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 转正以后月工资为税前人 民币 元。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乙方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要求,甲方将从乙方的月工资和奖金(如有)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福利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并代乙方向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福利保险机构缴纳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福利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散发人性道德光辉 沉淀人类管理智慧 分享中人网共建中人网 2. 甲方根据甲方的经营业绩、人才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业绩及能力有权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甲方实行新的薪酬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3.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4. 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成绩,甲方可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根据乙方的工作过失和其他违纪问题,甲方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5. 每年年底,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当年的工作业绩、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累计在甲方任职时间和公司整体的业绩,向乙方发放年终奖金, 此奖金将在春节前一个月与工资一同支付,且支付时乙方本人应仍在甲方任职,如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期限不满一年,则按照已服务的月份等比例支付。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或外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 2.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能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3. 乙方因工负伤、职业病、计划生育、因病和非因工负伤等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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