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最新整理by阿拉蕾内容摘要:

证 登记回单 资金回单 回单分类 记账 获取对账单 对账 余额调节表 凭证复核 收款通知书 账务处理 报表 报表 审 阅流 程 报表 报表 审 阅流 程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3 银行业务 ( 2)及时查询各公司银行收入账户资金信息; ( 3)对统一回到集团公司户头的资金分清资金来源与归属 ,及时给结算单位入账 ; ( 4)资金回款信息及时向主管申报。 凭证复核 结算中心 复核员 ( 1)凭证是否及时处理; ( 2)凭证资金是否正确; ( 3)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 4)及时向各公司编制收款或资金上划通知书。 回单分类 销售公司 业务人员 ( 1)及时对回款进行来源与归属识别; ( 2)分类信息及时反馈结算中心。 (三)权限指引 销售 财务部门,分析应收账款账龄、督促业务人员回款;及时处理回款凭证;及时编制资金报表报公司领导审阅。 结算中心 ( 1) 银行业务员 ,及时获取 回单 信息。 ( 2)稽核 员,及时获取对账单,及时对账,准确编制余额调节表送领导审阅。 ( 3)稽核 员,复核凭证的正确性, 及时记账和发布回单。 ( 4)记账,及时编制 记帐 凭证。 ( 5)主管,及时 组织编制资金报表,送领导审阅。 销售处 ,及时识别资金来源与归属。 第五章 内部控制活动规范文件 第十八条 制订本管理制度参考的规范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三)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 基本规范》 (四) 《企业内部控制 具体 规范 第 xx 号 —— 货币资金(征求意见稿)》 (五) 《支付结算制度》 (六) 《现金暂行管理条例》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4 (七)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5 XXXX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 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了加强 集团公司 对 采购与付款 的 管理和控制 , 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根据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 采购与付款 , 是指 企业 外购商品或劳务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及 子(分)公司 应依据此制度拟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目标 第四条 规范 采购与付款管理 行为,理顺 采购与付款管理 程序。 第五条 降低公司在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第六条 防范公司采购与付款的风险,减少公司损失,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第三章 内部控制措施 第七条 授权批准措施 (一)授权方式 董事会的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 经理层人员 的权限由董事会进行授权; 其他人员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制度明确。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6 (二)权限划分 项 目 审批人 审批权限 采购政策 董事会或授权董事长 ( 1) 审批采购制度 ; ( 2)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审批 月度采购计划 总经理或授权 分管副总 ( 1)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审批或授权 分管副总 审批。 采购作业计划 分管副总 ( 1)按公司授权范围审批。 采购合同 董事会 金额以上 总经理 金额以上或工程合同 其它被授权人 授权金额以内 战略性采购 (储备性物资) 董事会 ( 1)重大金额审批; ( 2)授权总经理审批。 付款 财务经理 万以内支付项目 财务总监 万元以内项目 总经理 万元以上项目 (三) 批准方式 ( 1) 采购政策及 重大战略性采购,经董事会决议后,由董事长审批; ( 2) 月度采购计划, 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总经理签署 ; ( 3) 采购 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 在业务单 元 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 四 )授权批准管理 审批人根据 采购与付款 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审批 ;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 权限 人的批准意见办理 采购与付款事项 ;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7 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八条 记录与报告措施 (一)采购与付款过程 记录 采购部门 对 采购过程中的询价、谈判、招标、评审、签署 等各环节设置记录凭证,登记 供应商情况、招标情况、评审 等内容; 采购部门 必须设置 采购 明细账 和付款明 细账 ,详细 记录采购情况与付款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 对应的 财务部门核对 供应商付款信息。 (二)采购与付款 会计记录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 采购与付款业务 及时核算,正确反映 采购 金额 和付款金额 ; 财务部门定期与 采购 部门核对 采购明细账及供应商明细 账,核对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处理。 (三)采购与付款 报告 采购部门应每月编制“采购与付款情况表”,详细注明本月采购情况及付款情况 ; 对预付款超过 3 个月而未能到货的事项,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第九条 岗位制衡 控制 措施 (一) 请购与审批 岗位进行分离 ;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岗位进行分离 ;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岗位进行分离 ;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岗位进行分离 ;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岗位进行分离。 第十条 采购人员 素质控制措施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8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二)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任职要求 ; (三) 熟悉 材料性质及公司生产流程 ; (四)了解国家相关的采购法规。 第十一条 岗位轮换控制措施 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 (建议 3 年) 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 第十 二 条 内控责任控制措施 (一) 物资 的采购由采购部门 统一 办理; ( 二 )付款和会计记录由财务部门办理; ( 三 )公司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办理存货业务。 第十 三 条 集中采购控制 措施 集团公司成立 物流 公司,统一对下述物资进行集中采购与管理: (一)生产常用物资; (二)生产通用物资; (三)大型大批量物资; (四)贵重物资(金额超 万元的); (五)其他特殊物资。 第十四条 计划采购控制措施 (一) 采购 计划 编制, 采购部门 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筹措计划 及仓储情况 等制定 采购 计划,合理确定 采购 的结构和数 量。 (二)计划报送时间 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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