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商业银行保密制度内容摘要:

机关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 3 不宜公开的经营规划和经营情况; 尚未公开的机构撤并方案,干部选拔、任免、处分事项的材料; 内部的安全保卫措施; 职工检举、揭发材料; 查处违纪案件、经济和刑事犯罪案件材料; 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以及印章等事项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第三章 保密工作具体措施 第五条 机要密件的收发、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 并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 严格按规定阅读范围阅办,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 收发机要保密文电、资料,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签收、登记、退还手续,秘密文电、资料的修损、销毁由专人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负责办理机要保密文电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必须按时办理,办理完成后应立即交还,不得长期存放在承办人手中,一般按照秘级文件不过夜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保密文电、资料,只准符合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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