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p-s-pop-pl-008-20xx-2成品油管道工程钢管通用技术条件内容摘要:

制造商按 本文件 生产焊管之前,应提交制管工艺的详细说明( MPS 文件)供购 方审查认可。 “ 购货合同 ” 签订后,制造商如果对按 条款提交的文件有变动,应立即报告购方认 可。 如果不能按时报告并得到认可,则被视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制造商提供的所有制造工艺文件需要得到购方或购方委托人的签字方可认为有效,否则购方有权拒收制造商提供的所有产品。 首批检验 所有级别的 成品油管道用钢管,正式生产前应按附录 Ⅲ 的要求进行首批检 验。 首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生产过程控制试验 2级 及其 以上 成品油管道用钢管应 按附录 Ⅳ 的 规定进行 生产过程控制试验。 7 性能要求 化学性能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 t≤ 的钢管,其化学成分应 符合 表 的要求。 基于表 要求的化学成分可适用于 t> 的钢管。 否则,化学成分应协商确定。 元素分析 每次要求的化学分析至少应包括下列元素: a. 碳、锰、磷、硫、铬、铌、铜、钼、镍、硅、钛和钒; b. 硼 : 如果 B 的熔炼分析 结果 小于 %, 那么在 产品分析 中就无需包括 B 元素的分析 ,在碳当量计算中 可将 B 含量视为 0; c. 除脱氧之外的其它目的,在炼钢时添加的其它合金元素。 表 t≤ 钢号 根据熔炼分析和产品分析的最大质量分数 % 最大碳当量 a % Cb Si Mnb P S V Nb Ti 其它 i CEIIW CEPcm 焊接钢管 L290 或 X42 d L360 或 X52 c c c d L390 或 X56 c c c d L415 或 X60 f f f g L450 或 X65 f f f g L485 或 X70 f f f g L555 或 X80 f f f h CDPSPOPPL00820202 12 a 根据产品分析。 如果碳的质量分数大于 %,则 CEIIW极限适用;如果碳的质量分数小于等于 %,则 CEPcm极限适用。 b 碳含量比规定最大质量分数每降低 %, 则允许锰含量比规定最大质量分数增加 %, 但对于大于等于 L245 或 B小于等于 L360 或 X52 的钢级,最大值不应 超过 %;对于大于 或 X52 小于 或 X70 的钢级,最大值不应超过 %;对于大于等于 L485 或 X70 钢级小于等于 L555 或 X80 的钢级, 最大值不应超过 %;对于大于 L555或 X80 的钢级的钢级,最大值不应超过 %。 c 铌、钒和钛的总含量不应超过 %。 d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 %,镍的最大含量为 %,铬的最大含量为 %,钼的最大含量为 %。 对于 L360/X52 及以下钢级,不应有意加入铜、铬和镍。 e 除非另有协议。 f 除非另有协议,铌、钒和钛的总含量不应超过 %。 g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 %,镍的最大含量为 %,铬的最大含量为 %,钼的最大含量为 %。 h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 %,镍的最大含量为 %,铬的最大含量为 %,钼的最大含量为 %。 i. 除非另有规定,不得有意加入 B,残留 B含量应≤ %。 碳当量 对于产品分析中碳的质量分数等于或小于 %的钢管,碳当量 CEPcm应按公式( 1)计算确定: B510V15Mo20Cr60Ni20Cu20Mn30SiCCE P c m  ( 1) 式中化学元素符号表示质量分数(见表 )。 对于产品分析中碳的质量分数大于 %的 PSL2 钢管,碳当量 CEIIW应按公式( 2)计算确定: 15 )CuNi(5 )VMoCr(6MnCCE IIW  ( 2) 式中化学元素符号表示质量分数(见表 )。 化学成分试验 取样频数 按本规范制造的钢管,每炉钢应进行 1 次熔炼分析和 2 次产品分析。 取样方法 由制造厂选择,产品分析试样可从成品钢管、钢板、钢带、拉伸试样或压扁试样上截取。 直焊缝钢管的取样位置应至少距焊缝 90176。 对螺旋焊缝钢管,取样位置与邻近的焊缝的距离不得小于螺旋焊缝的螺距的 1/4。 化学成分试验方法 化学分析方法应按照 ASTM A 751 的规定进行。 化学分析结果应符合 的要求。 金相 组织 管体 对于 4 级成品油管道 钢管用 钢 , 晶粒尺寸应为 ASTM E112 (或 GB/T 4335) 级或更细 ,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级别限制见表。 显微组织检验按 GB/T 13298 进行,晶粒度评定按 ASTM E112(或 GB/T 4335) 或购方与制造商商定的其他方法 进行,夹杂物级别按 ASTM E45 A 法 进行 检验。 显微组织检验应在首批检验 、 生产 过程控制试验 以及必要时 进行,晶粒度和夹杂物检验应每 1 检验批进行 1 次。 特殊情况下,由 购方与制造商双方 协商确定。 CDPSPOPPL00820202 13 表 非金属夹杂物级别限定 A B C D 薄 厚 薄 厚 薄 厚 薄 厚 ≤ ≤ ≤ ≤ ≤ ≤ ≤ ≤ HFW钢管 焊缝 HFW 钢管应 采用焊缝横截面金相检验方法证实已对整个热影响区进行热处理。 这种检验每个班 ( 最长 12 h) 不得少于一次。 当钢级、直径或壁厚发生变化时或热处理条件明显偏离时,也应进行 宏观照相 检验。 宏观照相 试样应 为焊缝全截面试样。 SAW钢管焊缝 制管厂应从 每班( 最长 12 h)至少一次从 钢管中截取一个焊缝横断面试样进行 宏观照相检验, 焊缝的 焊偏量及焊缝余高 应满足 和 的规定 ,定位焊缝应熔入到最终的埋弧焊缝中。 根据用户要求,制管厂应在 首批检验 、 生产过程控制试验 以及必要时进行焊缝金相检验,并应提供低倍和 高倍 金相检验的照片。 显微组织照片应显示内焊道、外焊道和热影响区的组织。 常规 力学 性能 总则 样品的截取和试样的制备应按 ISO 377 规定。 样品应从钢管、钢板或钢带上截 取。 拉伸试验、 CVN 冲击试验、 DWT 试验、弯曲试验和压扁试验用样品的截取和相应试样的制备应按适用的引用标准规定。 各种试验用样品和试样应按 API Spec 5L 的适用位置截取。 对于本章规定的任何力学试验,任一试样显示出与该力学试验意图无关的机加工缺陷或材料缺欠,无论是在试验前还是在试验后发现的,该试样可报废,并用从同一根钢管上截取的另一试样代替。 拉伸性能 拉伸性能要求 屈服强度应为试样标距长度内产生 %总伸长(用引伸计测定)时所需的拉伸应力。 当需记录或报告伸长率时, 如采用板状试样,记录或报告中应注明试样的公称宽度;如采用圆棒试样,应注明直径和标距长度;如采用全截面试样亦应予以注明。 钢管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 规定的要求。 表 钢管的拉伸试验结果要求 钢级 管体 焊接接头 屈服强度 MPa 抗拉强度 Rm MPa 最大屈强比 标距长度为 50mm的最小伸长率 a Af,min % 最小抗拉强度 Rm MPa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L290N或 X42N L290Q或 X42Q L290M或 X42M 290 495 415 760 a 415 L360N或 X52N L360Q或 X52Q L360M或 X52M 360 530 460 760 a 460 L390N或 X56N 390 545 490 760 a 490 CDPSPOPPL00820202 14 L390Q或 X56Q L390M或 X56M L415N或 X60N L415Q或 X60Q L415M或 X60M 415 565 520 760 a 520 L450Q或 X65Q L450M或 X65M 450 600 535 760 a 535 L485Q或 X70Q L485M或 X70M 485 635 570 760 a 570 L555Q或 X80Q L555M或 X80M 555 705 625 825 a 625 a 规定最小伸长率 Af,mi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 UACA  式中: C——采用国际单位制为 1940; Axc——适用的拉伸试样横截面积, mm2,按下列方法确定: ——对于圆棒试样,直径为 130mm2;直径为 65mm2; ——对于全截面试样,取 a) 485mm2 和 b)采用钢管规定外径和规定壁厚计算的试样横截面积两者中的较小者,圆整到最接近的 10mm2; ——对于条形试样,取 a) 485mm2 和 b)采用试样规定宽度和钢管规定壁厚计算的试样横截面积两者中的较小者,圆整到最接近的 10mm2; U——规定最小抗拉强度, MPa。 拉伸试验方法 总则 拉伸试验应按 ASTM A370 进行,胀环试样试验方法应由购方和制造厂协商。 对于管体试验,应测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断裂后的伸长率百分 比。 应报告标距长度为 50mm 的断裂后伸长率百分比。 对于标距长度小于 50mm 的试样,应按 ASTM A370 将所测量的断裂后伸长率换算为 50mm 内的伸长率百分比。 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 对相应钢级的要求。 拉伸试样不得热压平、人工时效或热处理。 拉伸试样 代表钢管全壁厚的矩形试样应按 ASTM A370 和 API Spec 5L 图 5 所示截取,横向试样应压平。 也可使用由未经压平的样品加工的圆棒试样。 L555/X80 级别的钢管 应 采用圆棒试样,试样直径尽可能大。 t≥ 的钢管的 纵向拉伸试验用试样直径应为。 横向拉伸试验用试样直径应为表 所给值,由制造厂选择可使用相邻较大直径试样除外。 如经协商,可使用胀环试样测定横向屈服强度。 表 钢管尺寸和横向拉伸试验用圆棒试样直径之间的关系 规定外径 D mm 规定壁厚 t mm CDPSPOPPL00820202 15 标距长度内试样规定直径 mm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7 ≥ ~ < < 457~ < 508 ≥ ~ < < 508~ < 559 ≥ ~ < < 559~ < 610 ≥ ~ < < 610~ < 660 ≥ ~ < < 660~ < 711 ≥ ~ < < 711~ < 762 ≥ ~ < < 762~ < 813 ≥ ~ < < 813~ < 864 ≥ ~ < < 864~ < 914 ≥ ~ < < 914~ < 965 ≥ ~ < < 965~ < 1016 ≥ ~ < < 1016~ < 1067 ≥ ~ < < 1067~ < 1118 ≥ ~ < < 1118~ < 1168 ≥ ~ < < 1168~ < 1219 ≥ ~ < < 注:对于规格太小而无法获得直径为 试样的钢管,可不使用圆棒拉伸试样。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 焊接接头拉伸试样应垂直于焊缝截取,且焊缝位于试样中央,从钢管上所截取的试样应能代表钢管的整个壁厚。 焊缝余高应去除。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无须测定屈服强度和伸长率。 断裂韧性 夏比冲击 试验 要求 总则 如果使用小尺寸试样,则所要求的最低平均(三个试样一组) 冲击功 应是全尺寸试样要求值乘以小尺寸试样规定宽度与全尺寸试样规定宽度之比,这种方法得出的数值圆整到最接近的焦耳值。 任何试样的单个试验值应不低于所要求的最低平均(三个试样一组) 冲击功 的 75%。 如果在低于规定试验温度的温度下进行的试验能满足在此温度下的 冲击功 和断口剪切面积要求,则该试验应是合格的。 夏比冲击 功和断口剪切面积 要求 对表 所列规格和规定壁厚的钢管,应进行 横向 夏比 V 型缺口冲击试验。 对于壁厚较薄而无法加工表中最 小尺寸( 1/2)的横向试样的钢管,应取管体纵向试样进行试验。 对于无法加工管体纵向最小尺寸试样( 1/3)的钢管,可以免做夏比冲击试验。 对于埋地管道, 夏比冲击 试验温度 为 0℃。 如果管道 钢管 的最低设计温度低于 0℃ ,可在最低设计温度下进行试验。 CDPSPOPPL00820202 16 对非埋地钢管 , 夏比 V 型缺口冲击试验温度参照 CDPSOGPOP00620201 执行。 对于钢管 管体 、焊缝和热影响区 ,每组试验(三个试样为一组)的最小平均 夏比冲击功应符合表 要求。 对于 外径在 508mm 以下的 钢管 ,钢管 管体每组试验(三个试样为一组)的最小平均剪切 面积应大于等于 85%,单个试样最小剪切面积应大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