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手册内容摘要:

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销毁:到期的档案销毁须报请行政总监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字。 第七条 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总部保管档案资料的,应请示部门经理和行政总监,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因工作需要借阅部门保管档案资料的,应请示主管总监批准,在指定地点查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带离保管处;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单》,经行政总监或主管总监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归还。 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不 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八条 复制:因公务确须复印公司文档的,应请示部门经理和行政总监批准,并在使用后将复印件交还档案保管部门。 第九条 备份: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 第十条 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制度》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丢失或私自毁损、销毁公司档案; 私自向外界提供、摘抄、复制公司 档案; 私自涂改、伪造档案; 档案管理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 未按手续就私阅、外带档案资料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公司全体员工,解释权在管理部。 第六章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保密事项 公司的重大决策或重要会议决议中尚未公开宣布的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方案或措施; 公司获得的同类行业(产业)动态或相关案例; 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安排; 各类财务凭证、帐簿、数据资料 和报表; 员工工资和奖金及人事档案资料; 公司证件、证书和印鉴; 公司与其他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 其他经公司确定或注明保密的文件资料; 第二条 除各类财务报表和员工工资奖金记录外,其他各类保密文字资料应注明 “ 保密 ” 字样,各类保密资料拟订、收发、传阅、复印和保管由行政总监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 涉及公司机密的会议活动应当按保密范围确定参加人员,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并予以指明哪些内容应当保密。 第四条 了解秘密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防止秘密外传,各类保密材 料的操作人员 (拟订、打印、收发、保存、携带等 )应妥善操作,防止失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 ,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不得私自携带密件外出,查阅、复印保密材料须经部门主管和行政总监同时批准,并由专人督办; 在对外宣传、交往或合作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可能涉及公司机密的 ,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获批准; 不应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机密,私人交往或通信不得涉及公司机密;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摄、录、拍)的事,不要记(摄、录、拍) ,不自行索取其他部门的资料。 特殊情况意外了解公司机密的范围外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机密。 第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公司机密泄露都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同时采取补救措施,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对于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依据公司《奖惩制度》,视性质和后果给予当事人适当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公司全体员工,解释权在管理部。 第七章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基本要求 公司公章及各专用印鉴要责成专人负责保管; 印鉴要有专柜保管,用后及时上锁,如有 被盗、遗失、损坏情况发生应立即上报; 使用印鉴一般不准离开办公室,特殊情况携带外出须经行政总监批准。 第二条 用印程序 审核:印鉴管理者负责审核用印事由,凡符合用印规定的,要填写 “ 印鉴使用登记簿 ”。 签批:印鉴管理者携 “ 印鉴使用登记簿 ” 请公司行政总监在 “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 一栏内签署明确意见。 用印:公司行政总监同意用印后,印鉴管理者方可用印,用印后,印鉴管理者将 “ 印鉴使用登记簿 ” 留存备查。 第三条 各下属部门有自备印鉴的,基本要求和用印程序参照上述规定,审批权限在部门经理。 第四条 印鉴管理者违规用印,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部门主管(或当事人)请示行政总监处理。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 办公桌椅、办公电话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用品; 文件柜、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摄)象机、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 公司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 公司购置或建造的其他服务于办公的物品。 第三条 新员工到岗 之前,人事部应通知管理部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 第四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到管理部填写 “ 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五条 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管理部行政助理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 交于公司行政总监审批签字; 填制财务借款单预借购物款,经批准后出外购买; 返回后实物及时入库,根据实际数量金额填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除少数使用量大的消耗品外,一般办公 用品按需购入,即进即出,不留库存。 第六条 公司电话不得私用,公务电话应注重礼节和节约,简明扼要,长话短说,如发现员工使用公司电话聊天或挂私人长途,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当事人适当处罚;因公务需要挂长途时,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并在专门记录本上记明对方单位名称,手机或电话号码(含区号),通话时间和内容简要说明,否则一律视为私人长途处理。 第七条 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数码摄象机等贵重设备须由管理部经理或使用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管理使用,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动。 第八条 公司所有 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 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办公用纸二次利用。 第九条 员工在使用办公设备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管理部或部门主管报告;因保管或 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 第十条 员工离职时,应将所保管使用之办公用品交回管理部,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部。 第九章 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章,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 注意车辆的保养,每周至少用一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于每天早上和出车后清洁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加油,以免急用误事。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不得病车运行。 无能力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并负责维修后的验收。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检查车窗及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件齐全,同时负责年检等各项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八条 晚间出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一定要熟悉本市地方交通规则,熟悉本市路况,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 款的,费用自理。 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视情节及车辆损坏程度须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得体示意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要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 司机应注意仪表及用语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要随便插言;开启车内音响应征求客人或随行领导的意见。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受派出车的,应于公司指定场所等候,确保随时能够出车。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向主管领导告 之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主管领导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同时须保证公司特定工作的临时加班需要。 对工作安排有异议的,事后可向主管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必须保证手机 24小时开机,或预留应急联系办法。 第十七条 司机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保管,未经许可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 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管理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审核,将审核等级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对于工作勤恳、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 体情况给予批评、记录过失、罚扣奖金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过路过桥及高速费、停车费,每周汇总报销一次(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本制度未达事项,由管理部酌情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部。 第十章 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车辆的使用 、保修、管理权在管理部。 第二条 办公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高层、中层对外公务、联系业务、考察新项目等,鉴于公司车辆近期尚不能满足需要,暂时将上述公务使用车辆的范围限定为: 目的地在二环以外; 目的地公共交通不方便; 非正常天气; 对方地位、规格需要; 紧急公务; 其他特殊需要。 第三条 财务人员到距离较远的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时,可申请使用车辆。 第四条 车辆使用程序: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填写 “ 办公车辆派车单 ” ,详细填写出行原由、目的地、需用时间等, 交管 理部审批签字后,持派车单方可出行; 使用车辆一般应在前一天预约申请,以便调度;急用另行处理。 第五条 车辆一般由专职司机驾驶,特殊情况也可由使用人自驾,但须在派车单上注明,并经管理部批准 第六条 车辆超出市区范围出行,需报经行政总监批准。 第七条 车辆保修、年检等,由司机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汽车加油、保修应按照保证质量、降低开支的原则,由管理部选择定点单位,不得随意跨点。 第九条 其他本制度未达事项,由管理部酌情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部。 第十一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算机是公司重要办公工具,是信息处理的主要手段。 为保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的购置统一由事业发展部负责,包括采购、使用、维修,升级等。 第三条 事业发展部应设立系统操作员一人。 第四条 公司所有人员,凡上机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第五条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计算机内信息的使用需要和保密等级,设置公司内各类人员的操作权限,并经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运行过程中需调整变化,按同样程序办理。 第六条 公司为各部门配置的计算机,归各 部门专人专用,其他人使用须经主管同意,严禁私自改动他人文件信息。 第七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公司计算机禁止私自使用外来软盘,确需使用时,在使用前必须作好病毒检查工作。 第八条 主要的数据、帐表、财务资料和其他重要信息等应及时备份,备用软盘、光盘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提供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确需安装时,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系统操作员负责安装。 第十条 禁止在公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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