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84184184内容摘要:

建筑工程管理局 备案。 第二十七 条 下列人员应 列席论证会 : (一) 施工 单位的 技术负责人 、 安全 管理 机构负责人 、相关部门和 有关 人员; (二) 方案编制人员; (三)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八 条 专家组在论证审查前,应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严格执行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本着安全 可靠 的原则对 安全方案 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九 条 专家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 , 数学模型、验算依据、 计算 数据是否准确以及 是否符合有关 工程建设 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 , 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专家组成员 本人应 在论证审查报告上 签字 、 注明技术职称 ,并对审查结论的 技术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 条 施工 总承包 单位 应 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 安全方案 进行修改完善 ;修改后,应 经 施工总承包单位 技术负责人、 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 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 一 条 专家组认为 安全方案 不合理或需重新编制 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重新 编制 其方案,经审批后再次 聘请 进行 专家 论证审查。 第三十二 条 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方案的附件 一并存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 三十三 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 应组织原专家组 对大型、特别复杂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方案的实施情况 进 行回访 , 专家组应 为施工现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脚手架的搭设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章 搭设 要求 第一节 前期准备 第三十四 条 搭设与拆除 脚手架及 模板支撑系统的作业人员应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架子工,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并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 条 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 使用前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项目总监、产权单位负责人等应共同按批次对其外观质量 等 进行联合 检查 验收 ,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十六 条 外观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 检测报告 等有关资料应齐全有效 , 并存放工地备查。 第三十 七 条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 安全方案 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 节 脚手架的搭设 第 三十八 条 建筑物高度低于 30m时 ,可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按规范一次性搭设 ; 建筑物高度大于 30m 时 ,应采取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搭设 ,每段搭设高度不得超过 20m。 第三十九 条 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 脚手架立杆纵距不大于,横距不大于 , 大横杆 步距不 大于。 第四十 条 悬挑 脚手架 悬挑梁必须使用 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 悬挑梁尾端应使用φ 16 以上钢筋 锚 固在工程结构上, 锚 固点不少于 2 处 ; 悬挑梁前端应采用φ 14 以上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 第四十一 条 脚手架应为独立的系统 ,禁止与卸料平台、模板支撑体系 、物料提升机及 外用施工电梯等相连接。 第 三 节 接料平台 的 搭设 第四 十 二 条 接料平台搭设形式有两种: 落地式 、 悬挑式。 第四十 三 条 落地式接料 平台 搭设高度不得大于 30m, 各杆件的间距应 由计算决定 , 但 纵横向立杆间距及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 接料平台架体 应设置 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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