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心得体会总结内容摘要:

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一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 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 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 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 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 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 “一带一路 ”建设。 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 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 支持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加大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 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 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二 )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 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 允许 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 加强国际收支尤其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审慎管理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 推进 “一带一路 ”建设,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 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全球融资框架,实现我国金融资产全球布局。 (三 )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树立对人民币的信心,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 (SDR)篮子货币,推动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货币金融合作,以服务 “贸易投资和产业链升级 ”为重点,从巩固人民币计价结算货币地位,向支持人民币的市场交易和国际储备功能推进。 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化使用的便利性,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和发达国家延伸。 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服务。 “十三五 ”期末,预期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我国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例超过 1/3,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性货币。 (四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 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增长。 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向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调整。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国际性影响力。 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普惠金融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 径。 普惠金融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有尊严、方便、高质量的各类型金融服务。 (一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发展多业态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 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不同作用,整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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