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资料集附件57-抵押物处理协议框架文本内容摘要:

量为。 第三条 抵押物处理方式为下列第 项约定: 拍 卖 : 拍 卖 机 构 为 , 拍 卖 底 价 为 ( 大写)。 变卖:双方同意受让人为 ,受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折价:经双方协商,抵押物折价人民币(大写)。 抵押物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付抵押权人;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双方于抵押物交付前 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条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所欠债务本息、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应付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剩余价款返还抵押人。 第五条 (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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