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研设计院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全面负责 院管项目部对其经营的所有项目负有直接的经营责任;院管项目部汇总各专业组的核算成果,汇总结果是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与院属各室( 队)的经济关系 第十七条 院在项目中标后,委托院管项目部统一管理所有经济事务。 第十八条 院管项目部的管理模式为“紧密型”,即院管项目部内部实行统一核算,每年以“影子产值”的形式回报专业组所对应室(队)的资源投入。 第十九条 项目中标以后,院与院管项目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产值收入、利润、人员、成本、管理费用等定量指标的上限和下限,责任书中还明确德、勤、绩、能等定性指标需要达到的要求水平。 第八章 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第二十条 在院管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对进入各个项目组织从事管 理和施工作业的我院职工的薪酬,按分类执行不同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院管项目部应对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纠偏,控制全部职工年人均收入在全院合理水平,协调和平衡职工的绩效工资标准,杜绝以不合理降低职工收入为代价换取所谓经营业绩的错误行为。 第二十一条 院管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按照院发文件《室(队)、项目部负责人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院管项目部 从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有利于保证作业进度、有利于优质安全完成作业任务、有利于控制成本出发制订、力求合理等角度出发,制定适用于院管项目部管理范围内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报科研设计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类人员的岗位工资按照院发文件规定执行,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的工资关系纳入院统一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的工资关系纳入院管项目部管理范围内。 第二十四条 院管项目部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院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 资、奖金等)总额审批、发放流程如下: 院管项目部(考核结果) —— 人力资源部(校核) —— 经管副院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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