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眼镜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细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 33 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 20~ 12: 00,下午 14: 00~ 18: 00 第 34 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 第 35 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员工经批准加班的, 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 36 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 1)休息日:星期日; ( 2)休假日:元旦 1 天、春节 3 天、清明节 1 天、五一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 第 37 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 5 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 7 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 10 天,满二十年以上者 14 天。 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 3 天;晚婚者(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周岁)增加 10 天。 (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 受丧假 3 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 3 天以内的丧假。 (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 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实行晚育者( 24 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 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 35 天,产假期间给 7 予男方看护假 10 天。 (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另:如因工作需要在规定 休息日内加班者,可累积假期,但累积时间不可超过 10 天。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 38 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包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 39 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养老保险缴纳费用、医疗保险缴纳费用、工伤保险缴纳费用。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 40 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47。 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47。 204 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 41 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 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 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 300%的加班工资。 第 42 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 43 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每月 10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3 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 44 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1 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第 45 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 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 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 80%。 第 46 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 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 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 60%。 第 47 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8 第 48 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 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 49 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 、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 50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 51 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