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患者出院及转出随访制度内容摘要:

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 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 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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