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内容摘要:

项 目名 称 :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 招 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申 请 人 : 申请人递交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密封检查情况:(密封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包封标记检查 情况:(标记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原件提交情况(如要求): (提交情况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或申请人各存一份,招标人留存部分在评审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作最终决定。 — 20 —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 前 递交至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前将原件递交至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资格审查委员会签名: 年 月 日 — 21 —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设计 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申请人 注册地 址 远 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资格审查结束 后再补盖单位章。 — 22 — 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合格制) 26.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 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包封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 格式、签署、份 数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有效 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有效 (近 壹年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金证明 )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满足财务要求 资格预审保证金 有效 申请人 已完成的 类似工程 设计 业绩 证明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真实 首席 注册 建筑师 已完成的 类似工程 设计 业绩 证明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真实 首席 注册 建筑师 执业资格 证书 、注册证书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 □是 □否 有效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真实 — 23 —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 有效 本资格预审 文件 第 款 、 第 款 ( 1)、( 2)目规定的 情形 不得具有 注:需要核验原件的,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申请文件时 将原件 一并 递交给 文件接收单位 ,进行资格审查时由 接收 单位交 资格审查委员会核验。 如有遗漏的, 申请人 应 按资格 审查委员会书面要求提交 的时间内补 交。 — 24 — 附 表 1: 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 签到时间 — 25 — 附 表 2: 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及 审 查 意见 申请 人 1 申请 人 2 申请 人 3 申请 人 4 申请 人 5 1 封套密封和标 记 密封 : (申请 文件正本与副本 或申请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 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标记: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设计 招标 招标人 名 称: 申请人 名 称 : ( 盖单位章) 2 申请 文件 格式、签署、 份数 符合第八章“资格预审 申请 文件 格式”的要求,对格式中要求盖章、签字(或 盖章 )处进行签署,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 印章。 投标文件正本和 副本各壹 份 ( 或 投标 文件纸质壹份,电子光 盘 份。 ) 3 申请 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一致 — 26 — 初步 审查结论: 通过 初步 审查标注为“通过”,未通过 初步 审查标注为“ ”。 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则其申请文件 无效 ,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 — 27 — 附 表 3: 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及 审 查 意见 申请 人 1 申请 人 2 申请 人 3 申请 人 4 申请 人 5 1 申请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盖章 )并加盖 单位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盖章 )的,应附 委托 书。 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 2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企业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及 以上资质 4 财务状况 (如要求) 5 资格预审保证金(如要求) 有效 6 申请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如要求) 近叁年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个。 附: 中标通知书(或 直接发包备案手续) 、 设计承包 合同 复印件 — 28 — 7 首席 注册 建筑师 ( 1)具有 级 及以上 注册建筑 师资格 ,提供执业资格证 和注册 证 书 复印件 ,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 ( 2) 近叁年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个。 附:设计承包合同 复印件。 8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9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 有效 第三 章“ 申请人 ”第 规定的申请 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审查情况记录 1 独立法人资格 不是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以 营业执照 为证明材料 2 与招标代理机构关系 不是本 招标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或者 与本 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不存在 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以 营业执照 和以 申请人 承诺函 内容 为证明材料 3 经营状况 没有被责令停业 以 申请人 承诺函 内容 为证明材料 4 投标资格 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以 申请人承诺函 内容 及 建设 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为证明材料 — 29 — 5 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 ) 没有被省级或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 行政处罚(或 不良行为记录 ) ,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 以 申请人 承诺函 内容 及 建设行政部门 的文件 为证明材料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通知 ”第 的 ( 1)和( 2)目规定 的情形审查情况记录 1 澄清和说明情况 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说明 以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为准 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遵章守法 没有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以审查 委员会成员的 的甑别及以 申请人 承诺函 内容 为证明材料 详细 审查结论: 通过 详细 审查标注为“通过”,未通过 详细 审查标注为“ ”。 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则其申请文件未通过 详细审查。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 — 0 — 附 表 4: 审查结果汇总表 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申请人名称 初步审查 详细审查 审查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 — 1 — 附 表 5: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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