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税普通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培训教材提纲:内容摘要:

界面 : 13 正常填开 : “购货单位”可以手工录入 单位名称 ,也可单击 右 侧按钮, 弹出客户资料 清单 , 双击所选单位,系统自动将单位名称填入“购货单位”框内。 “行业分类”: 对于 经营单一行业的纳税人 ,系统 自动 默认 ,不能选择,对于经营多种行 业的纳税人,则在此框内选择相应的行业 ; 开票人:是登录系统的当前用户,不能修改; 14 收款人:可在进入系统的职员表内进行选择; “货物名称”栏内可以手工录入,系统自动将包括规格、单位、单价等内容添加到商品资料表中,也可单击红圈处弹出商品资料表,界面如下: 鼠标双击所选商品,则自动将 商品 名称填入“货物名称”相应栏内,界面如下: 15 本系统支持光标键和回车键在相应栏目内移动,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能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允许纳税人一张发票开具的最大金额,当开具发票的金额超过时,系统将会作如下提示(本例核定最大金额为 10000 元): 发票填写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界面如下: 16 系统提示 “你确定开具并保存该发票信息吗。 ” ,点击“否”,将回到发票填开界面, 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点击“是”,则提示如下: 选择“取消”按钮,暂不打印发票,此时将不能开具新发票,直到将当前开具的发票打印完毕才能开具新发票, 注意:本系统不支持同一号码的发票多次打印,打印前请确认放入打印机的发票号码与系统显示的发票号码一致。 点击“确定”,将打印发票。 发票打印完毕后,提示如下: 点击“是”继续填开下一张发票,点击“否”退出发票开具 界面。 17 发票作废 此功能分为 “单票作废”、 “已开发票作废”和“ 空票 作废”三 个部分,分别对应已开具发票和空白未开发票。 单 票作废 点击“ 单票作废 ”,弹出界面如下: 输入要作废发票的 20 位防伪码,点击“确定”, 显示相应 发票 18 信息,界面如下: 核实无误后, 点击“确认作废”按钮,提示如下: 点击“是”,提示如下: 如还需作废另一张发票,可选择“是”,否则选择“否”退出作废发票 界面。 选择已开票作废 点击“选择已开票”按钮,界面如下: 19 在列表里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系统自动 显示该 发票 信 息,如下图所示: 核实无误后, 点击“确认作废”按钮,提示如下: 20 点击“是”按钮,提示如下: 如还需作废另一张发票,可选择“是”,否则选择“否”退出作废发票 界面。 空白发票作废 点击“空票作废”按钮,界面如下: 按照结存空白发票的发票代码及需作废的发票号码段如实填写“发票代码”、“开始号码”及“结束号码”,当填入“开始号码”时,系统同步将“开始号码”填入“结束号码”框内,如下所示: 21 核实无误后, 点击“确定”按钮,提示如下: 选择“是”,则将输入号段的空白发票作废,提示如下: 22 红字 发票 此功能依申请开通。 发票补录 该界面用于对未与税务机关数据同步,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数据丢失,须手工将已打印未同步的发票数据补录到系统中;在丢失数据未补录完成之前,不用使用发票填开界面; 如果已正常填开发票,当点击 “ 发票补录 ”时 ,弹出如下提示: 注意: 补录时应注意纸质发票的发票号码与系统显示的发票号码一致,及每一项信息应一字不差的输入到发票补录界面上,以保证最后生成的发票防伪码与纸质上打印的防伪码一致,补录的发票不能再次打印。 点击发票补录后,系统自动进入正常填开 补录界面 , 如下 图所示 : 23 正常填 开补录: 对于补录的发票,补录人员应注意 将 收款人 与原发票收款人选择一致。 将发票信息补录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如果 选择 日期 超过最后一次上传数据时的日期,则 错 误 提示如下: 信息录入完后,点击 ” 保存 ” ,出现如下提示: 应检查系统生成的防伪码与打印的防伪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 ,选择“否”,并再次检查补录的发票信息是否与打印的票面信息一致,信息无误 后 , 点“保存”按钮, 直到 生成的防伪码与 原发票 防伪码一致 时, 选择“是”,发票补录完成,提示如下: 如仍 需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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