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内容摘要:

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 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工作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更换,私自更换按违约处罚,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7. 特殊情况处理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 按《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 (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 2)经评 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经评审有效供应商少于 3个的。 (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剩余有效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8. 纪律和监督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纪律要求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中标资;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 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对外扩散;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招标人代表随后发表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评标失败。 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18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 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询问和质疑 .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以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质疑应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按照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 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 2) 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3) 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 4)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 5)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19 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 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 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供应商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澄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 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11.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 承担。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20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12. 投标 文件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 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21 第三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22 技术标准: 一、项目内容及 要求 (一)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为莱芜市全辖区范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全面完成莱城区、钢城区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更新工作,同时对市级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三)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 工作,全面 掌握我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 ,实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应用。 主要内容:一是将耕地后备资源调整情况录入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层;二是 利用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 根据外业 调查年度内每一块土地变化情况, 将审批、复垦整理、增减挂钩、农业结构调整等录入数据库,更新成果;三是 依据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23 目前国土资源部尚未下发文件,具体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四) 开展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和依据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 518 号);;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5 号);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4202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20);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20);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 〔 2020〕 54 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 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20〕 180 号 )。 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其他行政文件、技术文件和补充文件。 目前国土资源部尚未下发文件,具体技术标准和依据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二、服务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以国家和省确定的时限为准。 2.项目验收交付用户后,项目承担单位需保证提供一年内免费数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 招标文件 24 据修正服务。 3.软件质保期限为 2 年,系统免费终生维护。 4.如有工期调整,根据工期顺延。 三、提交资料 1.市、县级 的土地利用变更一览表; 2.市、县级 逐级汇总的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3.市、县级 逐级汇总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 市、县级 逐级汇总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 5.市、县级 逐级汇总的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 6.市、县级 逐级汇总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7.市、县级 逐级汇总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 8.市、县级 逐级汇总的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面积统计汇总表; 9.市、县级 逐级汇总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10.市、县级 更新数据包 ; 11.市、县级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 12.市、县级 土地利用 现状 更 新 数据 库; 13.县级 1:1 万土地利用现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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