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内容摘要:

然后由副部以上根据部员在一学期工作 中的表现联名向纪检部推荐,纪检部再根据值班记录和考勤记录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确定。 第四十条 纪检部将所有部门 优秀个人、部门之星 统计后发放登记表格,获奖者将表格填好,并经所在部门副部以上签署意见后交纪检部审查,纪检部将审查好的名单交团委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根据名单在表彰大会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第六部分 学生干部准则 第四章 部员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纪律处分有:口头通报、通报批 评、警告、留职查看、撤职。 第四十二条 任职期间,有下列条款之一者,将作撤职处理。 受到校、院行政处分及学籍处分者(含党、团处分)。 一学期挂科两门以上者。 (不含两门) 工作消极,影响工作进展、拒不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者。 言行不检点,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在例会中,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 值班中,无故不值班累计三次者。 5 被纪检部月评扣分高于二十分者。 一学期逃课两次者。 (查有逃课一次者给以警告处分) 第四十三条 撤职学生干部由团委纪检部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并报团委批准。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在每月综合量化考核时,可依据实际情况在相应项目中加减分。 个人月评低于 60分者,责令其个人写出分析报告。 部门月评两次位于最后一名,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写出分析报告。 部门每月得分低于 60分者,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写出分析报告。 一学期有三次黄牌警告的部门建议主席团取消优秀个人评比,给予副部以上学生干部警告处分。 第四十五条 出席会议活动情况。 积极参加校、院召开的各种会议,遵守会场 纪律,作好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如有下列情况者予以处罚: 各种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口头批评,无故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不出席会议累计三次者予以撤职(没有看到 通知而未参加会议为不合理理由)。 不按时值班者两次或无故不值班者给予通报批评。 各种会议中听会不认真记录,扰乱会场纪律者给予通报批评。 本院大型活动不及时参加者给予口头批评,未到岗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六条 计划、总结、制度、存档情况。 工作初有计划,末有总结。 计划、总结或其它材料在规定日期迟交给予内部口头批评,未交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七条 工作务实,服从组织安排,及时完成上级交给 的工作任务和落实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如有下列情况者予以处罚: 不服从学院老师安排及相应上级组织管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出现两次以上者撤职。 接到通知或任务时,无故未及时传达或执行的给予通报批评。 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 干部注意自身形象,以身作则,如出现下列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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