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4) 堆放时要排列整齐,产品标识应容易看到,以防止发错料。 堆放高度不可超过规定。 5) 模板要防潮、防曝晒及防锈。 6) 应设专人管理,定期保养、运转。 7) 要预防盗窃,控制出入仓库人员,并常对仓库模板检查,保持安全。 模板发放 1) 建立模板明细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定期盘点,做好“物资月循环自点记录”,单独建帐管理。 2) 做到发放规范,凭证齐全,手续完备,严格按照工程管理部下发的工程任务执行定(限)额发放,发放中必须做好对模板的保护或转移。 3) 发放过程中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四、文件资料、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 文件资料、技术档案的管理、收集、利用工作,中国水电三局大西客运专线二标指挥部根据《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是各项科技活动的技术成果和智慧结晶,是进行铁路建设和铁路管理不可缺少的依据和条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因此必须对 文件资料、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项目部各部门 要指定专人专(兼) 认真梳理本部门的内业资料,根据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对已完工工点的档案资料,收集 完整,且确保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按期上交档案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技术档案工作是项目部各部门 技术管理工 作的组织部分,是坚持科学态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 各部门领导必须重视和加强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工作。 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提供利用本项目部的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 2)帮助各部门正确整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技术档案 文件材料和确定保管期限。 3)负责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利用效果的收集、宣传工作。 4)本项目部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 作。 凡是记述和反映本项目 的基本建设、生产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 等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并且按照一定的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包括图纸、计算材料、文字材料、报表、照片等)都是技术 档案。 凡是为了参考的目的而收集和复制的技术文件材料都是技术资料。 技术 档案工作应 注意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国家机密和技术 档案的安全。 技术管理、计划管理、档案管理三者要密切配合,从技术管理上把住技术文件材料的质量关;从计划管理上保证技术 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及归档的时间;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各专业部门的联系,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收集工作。 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 掌握 文件资料、 档案知识,熟悉有关的 文件资料、 档案管理办法,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2) 负责监督科技人员将其成果及时整理集中归档,在接收成果时应根据归档要 求进行检查,保证技术 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3) 接收的成果应及时 登记,编号入库。 做好平时的提供利用工作,并定时进行检查。 4)在归档中发现问题或整理中产生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维护技术 档案的完整、正确。 5)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维护文件资料、技术 档案的安全。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文件制发 1)拟制文件:承办部门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职权和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正确选用文种。 制发公文力求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简短。 2)审核和签发:拟制公文稿件须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呈主管局领导审核签字,以局名义行文须经局长或由 局长委托分管领导签发。 拟制、审核、签发公文必须使用钢笔、毛笔、专用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3)缮印和校对: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缮印和校对有承办部门自行解决处理。 4)鉴章和归档:文稿缮印后送办公室鉴章。 鉴章时要检查公文手续是否齐全、行文是否规范、拟制部门是否校稿。 鉴章后留一式二份连同原始稿件及相关附件于办公室归档。 文件借阅 1)各部门需借用业务文件,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所借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并按办公室要求及时归还。 文件传递 1)文件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传递,传递原 则先领导后部门、先经部门负责人,后各个科员传阅。 2)各部门需复印文件、资料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告办公室同意后再复印 ,不准私人复印资料。 3)对项目领导批示急办件,各部门要及时办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领导。 文件保管 1)上级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传递、登记、保管、归档。 2)各部门的文件、资料要指定专人保管,并且在年终将文件装订成册,存放各部门妥善保管。 3)各部门文件底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归档。 4)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机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保管须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机密 文件、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私自带到公共场所或家中阅看。 加强电脑的管理,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传递机密文件及信息。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接收技术档案后应及时登记,整理入库。 整理工作应遵循保持技术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便于保管和查阅的原则,按照有关分类、编号办法进行。 技术档案的库房门窗要坚固,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并注意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火、防晒,要有齐全的消防设备。 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所管理的技术档案进行保管状况检查和核对工作。 对破损 或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 管理人员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并及时收集利用成果。 对已归档技术文件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修改或补充完后经原设计负责人签字。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对保管的科技档案进行清点移交。 机构变化、单位撤销或改组时,应将科技档案整理封存,待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不得随意分散和带走。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赠送、涂改、撕页、销毁和丢失。 科技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还清所借的技术档案 和资料,必须交清承担项目的所有技术文件材料。 已过保管期限的技术档案,由档案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鉴定,登记造册,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指定地点销毁。 销毁时应有档案部门人员监销。 五 、施工设备、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责任和义务 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负责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配件储存工作,包括外租设备和劳务合作单位设备管理。 成立设备进场检验小组。 对进场的设备检验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对进场的设备 /配件分类妥善保管,防止因设备 /配件 质量不合格引起工程质量缺陷。 定期向项目经理部等上级单位报送设备台帐、设备进场检验汇报总表等报表和设备成本分析资料。 设备进场检验。 设备进场检验的原则 施工所采用工程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进场检验是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与否做出确认并填写设备进场检验。 设备进场检验的原则如下: 设备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设备(包括仪表、仪器)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2)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 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3)建立设备进场联合验收制度,设备进场应经过机械管理人员、 质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联合验收。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及时撤出现场。 4)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送具有技术资质的单位检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进场检验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验收标准 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 所有进场的设备均应进行进场检验与验收,签交进场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进场。 设备进场检收依据 1)国家、地方、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 2)设计文件 3)供货 合同中的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 4)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或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 进场的设备,均应达到二类技术状况及以上。 即该设备虽然部分机件磨耗,但主要部分基本正常,能继续安全运行,附件、仪表齐全正常,无明显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进场验收的组织 进场检验实行联合验收制度。 项目部由物资设备科科长任组长、质检、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设备进场验收;设备验收汇总表应及时报送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备查。 设备、构配件储存管理 构配件的搬运和贮存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建立台帐,进入现 场的设备 /构配件做好维护或储存 管理。 搬运 搬运过程中,配件堆放高度不可超过规定,搬运要小心轻放。 搬运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以保证车和人畅通无阻,搬运过程中要注意地面的倾斜或凹凸状态。 储存 设备 /配件的储存场所要考虑种类、形状、出入频率、重量等因素,不能混合储存。 入库的构配件应按批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露天存放的构件不能直接放置地面,应垫在枕木或木板上。 重物不可堆放在易脆及易受损之物品上。 堆放时要排列整齐,产品标识应容易看到,以防止发错料。 堆放高度不可超过规定。 有防 湿、防潮要求的构件,采取防湿、防潮保护措施,并作好标识。 有保质期的构配件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作好标识。 易损坏的构配件应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设备 /配件要防潮、防曝晒、防尘,金属制品要防锈。 备用设备应建库储存,露天存放的应苫盖。 对于重难点工程关键工序的重点设备,可做适量备用储存。 应设专人管理,定期保养、运转。 对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构配件应进行隔离储存并标识,应专门存施,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1要经常检查火警预防情况。 1要预防盗窃,控制出入仓库人员, 并常对仓库设施检查,保持安全。 1电掣前 /配件,以确保安全。 1保持良好的贮存环境,防止设备 /配件流失及损坏。 六、工序协作和劳务用工制度 严禁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和转包行为。 吸收劳务工时,经项目部劳务用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分局有关部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 招收劳务工原则: 应在公司的内部劳务公司或具有良好资信度的劳务基地或劳务公司中,按照“定点、定向、双向选择、专业配套、长期合作”的原则招收使用。 招收的劳务工组建成作业班组进行管理。 作业班组负责人 全面负责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劳务工原则上仅限于施工生产一线,非生产性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劳务工。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商业机密,对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难度大以及其它一些特殊工种,原则上不得使用劳务工。 用工条件 1)轻体力岗位年满 16岁以上;有毒有害、劳动强度达四级等岗位年满 18 周岁以上。 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岗前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岗位同时还应当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4)持有居民身份证、符合劳动用工的 有关规定。 5)妇女禁忌岗位不得招用女工。 6)严禁使用童工。 7)具有 3 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历。 使用临时工,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和劳务工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工必须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劳务用工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 劳动、劳务用工合同由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部处长)与劳动者本人或劳务输出单位签订。 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未受法人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签订合 同。 劳动、劳务用工合同由分局负责制定,由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大西铁路客运专线二标项目指挥部第四项目部督导检查。 1临时工和劳务工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试用期 1 个月,合同期满后确需留用的重新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因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重新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 1临时工和劳务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生产任务变化,经项目部与劳务工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 1临时工和劳务工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应符合法律 法规及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 1临时工和劳务工有下列形式之一的,项目部应予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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