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合同(终稿内容摘要:

承包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设备维修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 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 段强化维修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维修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维修秩序以保证现场人 员和设备在维修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2. 4. 2 承包商必须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 公司《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 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 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和国华宁电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如 NOSA)的规定。 2. 4. 3 为保障国华宁电安全生产,承包商必须在履行本合同之前签订由甲方制定 的《承包商安健环管理协议》。 2. 4. 4 由于承包商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 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承包商独立承担。 2. 4. 5 承包商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必须建 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 满 足甲方要求。 2. 4. 6 承包商要掌握国华宁电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 国华宁电 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 负责人资格须经国华宁电通过考试确认,工作票执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据国家电力公 司和国华宁电有关工作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4. 7 承包商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国华宁电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国 华宁电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修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 施,经国华宁电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2. 4. 8 承包商人员在现场维修工作过程中,应接受国华宁电公司安全各项考核制 度和国华宁电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2. 5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 5. 1 承包商在现场应遵守国华公司和国华宁电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考 核办法。 2. 5. 2 承包商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 2. 5. 3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 由于其设备维修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2. 5. 4 承包商应随时保持所负责维修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禁 止在设备上乱涂乱画, 维修现场备品配件、一般消耗性材料、工器具和车辆、生活设施的供应 2. 6. 1 现场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由承包商提出申购计划,项目法人负责审核、采 购、验收、存放、保养等管理,承包商负责搬运、领用。 (详见流程表) 2. 6. 2 正常情况下备品备件的更换需经过甲方设备部维修管理人员的确认与批准, 但特殊情况下(如夜间、节假日、抢修等),可由甲方生产值班领导批准先行领用, 8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工程 然后尽快补办相关的签字手续,具体程序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6. 3 承包商应现场使用的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在检定的有效期技术文件、规范、图纸的提供 2. 7. 1 甲方应最大限度向承包商提供有关设备维修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 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承包商需要复制时。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商不能在 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合同到期后,承包商应 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 2. 7. 2 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清册仅供参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备、材料数量、型号 的变化,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2. 8 国华宁电缺陷处理、备件管理、生产工作等流程 2. 缺陷处理流程按如下所示 : 9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工程 10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工程 2. 8. 2消耗性材料备件管理 2. : 11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工程 2. 9 投产前提前进厂要求 2. 9. 1承包商在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安排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 术人员进入现场,熟悉系统和设备,开展投产前生产准备工作。 2. 9. 2 为了规范管理,承包商将在进厂之前编制好 “消防管理规程 ”交甲方设备 部和企业文化部审核。 2. 10 承包商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2. 10. 1所有人员熟悉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至少应有二年及以上的同类火灾 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维修、维护经历; 2. 10. 2技术人员及以上人员的比例不得小于 80%。 自动化控制专业中专及以上学 历。 2. 10. 3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全面,至少应有五年的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 制系统或制造厂工作经历,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2. 10. 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在现场时间不少于合同期的 85%。 2. 10. 5本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员一名,维修技术人员至少三名。 3.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技术要求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外委项目包括全厂四台 600MW机组一套完整的火灾检 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维修、维护、试验等工作。 为了实现对全厂的火灾检测报 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监控,使系统更加安全、可靠、文明、稳定及经济运行而需要 开展的所有工作,不论是否已列入以下维修工作范围和维修工作内容之中,都属于 外委范围。 3. 1外委工作范围 (但不局限于下列 ): 全厂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包含有火灾报警系统(含与暖通系统联锁 的送风阀、回风阀及送风机)、消防 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火灾报警电源系 统、网络系统、操作员站等子系统,全部系统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盘、区域火灾报 警控制盘、传输 /控制电缆和就地设备(报警触发装置、警报装置、输入 /输出模块、 通讯装置等)、自动喷水消防系统、雨淋阀组及水喷雾、相应的火灾报警区域内的所 有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消防泵房控制系统及设备、补给水泵房火灾自动报警及消 防控制系统。 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 3. 1. 1上位机操作员站(包括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盘); 3. 1. 2 消防主盘(包括主控机、 CRT和打印机); 3. 1. 3 就地区域显示盘; 3. 1. 4 模拟显示屏; 3. 1. 5消防车库 3. 1. 6 探测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线型温感电缆、模块、手动和自动两种报警 触发装置等); 3. 1. 7 灾事故声光报警装置; 3. 1. 8 备用直流电源装置; 3. 1. 9 光缆及接口设备; 3. 1. 10 呼叫系统接口、消防电话; 3. 1. 11 与气体灭火部分的接口; 3. 1. 12 与空调控制系统的接口 3. 1. 13 与空气预热器灭火报警系统的接口; 3. 1. 14 与磨煤机 CO监测装置系统的接口; 3. 1. 15 与 SIS(厂级信息监控系统)的接口; 12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维护工程 3. 1. 16 与全厂电视监控系统接口; 3. 1. 17 与输煤程控系统的接口; 3. 1. 18 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 3. 2 维修工作内容: 日常的维修、维护和根据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要求进行的定期试验等工 作;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对全厂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进行日常工作巡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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