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示范区砂场、搅拌场土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湘潭建设信息网内容摘要:

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元) ,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名 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 号: 7800101202001002328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 1 月 23 日 8: 00~ 2020 年 1月 28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 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招标文件 及工程量清单 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 时缴纳。 招标人和投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澄清答疑均在 湘潭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2月 21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 289 号 )。 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 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项目招标接受 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行政监督,电话: ( 0731)58262625。 招 标 人: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 289 号 2 号楼 3楼 联 系 人: 刘 先生 电话 /传真: 073158202006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 招标人: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刘 先生 电 话: 073158202006 传 真: 073158202006 项目名称 湘潭综合保税区保税 7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综合保税区 内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湘潭综合保税区保税 7路建设项目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80日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 月 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 GB503002020《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 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2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 无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用发邮件的方式提问 邮箱号: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个工作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 湘潭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偏 离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 湘潭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2月 21日 09时 30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 湘潭市建设信息网 网上下载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 湘潭市建设信息网 网上下载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 5)建造师注册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7) 施工员、安全员 、质量员 ; 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 ; (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 10)湘潭 市 清欠证明和行贿档案证明 (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2)类似业绩和获奖工程证明资料(仅作为评审加分依据,不作资格性强制要求) 说明: (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提供二份一份放置在密封袋内,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贰 拾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名 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 号: 78001012020010023280 ( 1)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湘潭综合保税区保税 7路建设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湘潭综合保税区保税 7路建设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20年 2 月 21 日 09时 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投标人应于 2020年 2月 21日 09时 30分前凭有效进账单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月 1日开始至 12月 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 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 指 2020年 2月 21日 起至 2020年 2月 20日 止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 指 2020年 2月 21日 起至 2020年 2月 20日 止 )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 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2)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 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本单位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委托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 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 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商务标文件:一式 叁 份(并提供电子光盘一份) 技术标文件:一式叁份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3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中的“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投标时无需打印,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打印三份给招标方。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湘潭综合保税区保税 7路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20年 2月 21日 09时 30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 解放南 路 289号)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 2月 2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 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 289号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业主、行政监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共同检查。 ( 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评 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按中标价的 10%交纳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词语定义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类似项目 市政 工程 建设规模: 竣工验收合格的 工程造价约 1800 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 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 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 (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 对外省不良行为 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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