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天材教育培训学校校委会章程内容摘要:

拟定单位管理制度 (五) 提请解聘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六) 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 讨论 (七) 校委会成员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第三章 校委会 第五条 校委会成员单位的权利 (一) 聘任或者解聘中层管理干部;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办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六 条 校委会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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