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方案内容摘要:

5 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培养一大批热爱民族民间文化、专业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者。 1建立民族民间文化博览 中心,民间艺术专题博物馆、工艺美术品市场等专项或综合保护基地,作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收藏保护、宣传展示的阵地和窗口。 四、实施步骤 “保护工程 ”从 2020 年开始实施, 到 2020 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20202020 年):为普查摸底、先行试点和抢救濒危阶段;第二阶段( 20202020 年):为全面开展和重点保护阶段;第三阶段( 20202020 年):为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l、开展普查。 根据当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现状和濒危程度,参照《民族民间文化工作指南》,制定本 地民族民间文化普查方案,全面深入地清查本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级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传承人、传承单位名录;制定当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制作濒危项目、重点保护项目及其代表人物的声像作品,为实施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奠定扎实细致、科学规范的工作基础。 先行试点。 通过以乡 (镇 )为单位的调查摸底,经县文体局审查,由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和评审论证,在全县 6 范围内拟定一批试点项目。 各乡 (镇 )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的积极探索、实践,探索总结保护经验,并逐步在全县推广。 建立传承机制。 研究、制定庄浪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申报、命名办法、民族民间文化承传人 (承传单位 )的标准规范与命名办法,命名一批民族民间文化承传人 (承传单位 )。 对有代表性并做出重大贡献的承传人 (承传单位 )授予相应称号。 初步建立政府、学校、研究机构、企业、个人多元化运作的传承机制,培养一批新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 (传承单位 )。 命名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按照国家、省、市标准,研究、制定庄浪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有关标准与命名管理办法,对有关机构命名的各类 “特色文化之乡 ”将进行重新审核,新申报和命名一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调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确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并将这一工作与我县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民族地区文化资源调研及 “保护工程 ”相结合,建立科学系统的 “动态 ”保护机制。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 “保护工程 ”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推进庄 浪特色名县建设和全县民族民间文化事业发展,建立庄浪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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