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政办公设备 代码为 04 固定资产领用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由资产管理部门将资产实物发放给使用部门,同时落实使用责 任人。 (附表三)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 2 A. 资产调拨由各公司办公室 (综合部) 统一调度。 a) 同一区域内进行资产调拨的,净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下的,须由区域公司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净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还须由区域公司总裁审核批准; b) 跨区域进行资产调拨的,净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下的,须由控股公司办公室主任和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净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还须由控股公司总裁审核批准。 B. 资产调入、调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附表四)。 C. 调出公司的财务人员填写调 出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使用年限等财务信息。 D. 调入公司财务按照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 A.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 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见 附表五 ,该流程以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报废为基准,区域公司、控股公司自身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原则上同于此 ),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总经理或总裁审批。 对人为的因素,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写出书面报告。 a) 固定资产报废金额在 1万以内(不含 1 万) , 报请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 b) 金额在 1万以上(含 1万)、 3 万以内(不含 3万) , 需报区域公司总裁批准;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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