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新闻报道管理工作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通讯员向新闻单位投稿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事关安全、效益、改革等重要稿件须经相关单位审核,宣传部部长把关。 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国务院、民航总局有关突发事件对外报道的规定,不得擅自为新闻单位提 供线索、报道素材或邀请记者报道,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确需对外报道的,须按照宣传部统一安排。 宣传部安排记者采访,审核新闻稿件、对外提供新闻素材,应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业务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 建立业务部门与宣传部之间的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业务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应通知宣传部,安全、服务、管理等重要举措出台,应与宣传部通气,提供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各单位有必要宣传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程进展情况、重要举措等,要及时报宣传部,各单位邀请新闻单位记者采访,事前须报宣传部同意,未经宣传部安排,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建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宣传部报告,各大单位每年向宣传部书面汇总一次。 对各级新闻单位的来访,要给以热情支持和配合,对记者提出的合理的采访要求应尽力。某公司新闻报道管理工作规范(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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