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内部讲师培训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际授课时数,每 1 小时计为一课时,并按每 1 课时计 5 学分,年度以 100学分计为 100分。 课程开发:主要指讲师开发的课程数量及可授课时数并进行试讲,按每开发一项课程且可授课时数在 3 学时以下的计 10 学分,开发一项课程且可授课时数在 3— 6 学时的计 20学分,开发一项课程且可授课时数在 6 学时 — 9 学时的计 30 学分,开发一项课程且可授课时数在 9 学时以上的计 40 学分,以 100 学分计 为 100 分。 年度考评:主要以年度平均授课效果评估分( 50%)、授课量( 20%)、课程开发( 20%)、工作态度( 10%)。 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 90 分以上)、良好( 80— 89分)、合格( 70— 79分)和不合格( 70分以下)四类。 (具体考核表见附件) 对于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讲师且授课量在 200 学分以上的,讲师级别上晋升一级; 对于年度考核评为良好的且授课量在 150 学分以上的保持原讲师级别,若连续二年评为良好且授课总量在 300 学分以上的,讲师级别晋升一级; 对于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保持原讲师级别;若连续二年评为合格但授课量均在 100学分以下的,讲师级别则下降一级。 对于评为不合格的,原讲师级别下降一级,连续二年评为不合格的,取消讲师资格。 若讲师在授课效果评估中,连续三次评为不合格的,则直接取消其内部讲师资格。 四、内部讲师待遇 为鼓励公司内部优秀员工承担内部讲师的工作,并认真、积极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内部讲师的级别、上课评价效果、授课时数及年度考评结果等,对内部讲师进行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 对由公司层面统一组织安排的内部讲师的培训授课, 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给予每个讲师一定的讲课津贴,具体标准如下:(元 /课时) 效果 级别 优 ( 90 分以上) 良好 ( 8090 分) 合格 ( 7079 分)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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