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龙集团资金管理审批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费用,由财务科长审核、报财务部部长审批。 第 15条 税款缴纳以及工、检、法、卫生部门和治安所要求的费用,由财务部部长审核,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 16条 以上所有计划外的资金支出,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交结算中心主任审批拨款。 三 审批权限 参见本制度附表。 四 附则 第 17条 本制度与其他资金支出规定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 18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 解释。 第 19条 本制度自 20xx 年 4 月 1 日执行。 春龙集团财务部 20xx 年 3 月 30 日 第 3 页 共 4 页 五 附表 资金管理审批权限表(一) 工 作 事 项 企业总经理 财务科长 财务部部长 集团总裁 固定资产购置 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炊事设备 审核 审核 审批。春龙集团资金管理审批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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