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x实业集团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车号 /车型: 司机: 序号 时间 事由 里程数 路桥费 使用人 签字 起 始 湖南 XX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修理 /保养申请单 申请人 车牌 上次修理 /保养时间 上次维修 /保养项目 对应 金额 本次维修 /保养项目 序号 项目 费用预算 合计金额 审核 批准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及分 (子 )公司 会议之管理 ,均依照本办法。 第三条 权责单位 行政策划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四条 公司级会议:系由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公司各级员工参加的关于讨论公司事务的会议;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全体员工大会、管理人员会议、民主评议及工作述职会议等。 第五条 部门级会议:系由公司各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部门工作内容的会议;包括部门工作会议、班组会议、部门协调会等。 第六条 专题会议:系为解决工作中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包括工作例 会、经营活动分析会 、 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安全工作会 、技术交底会、研讨会等。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七条 组织者 公司级会议均由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其他部门、专题会议、各部门自行组织,行政部门协助。 第八条 准 备 1.重要会议 以下事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会议组织者进行会议准备: ( 1) 会议名称; ( 2) 会议主旨和目标; ( 3) 会议议程; ( 4) 会议时间; ( 5) 会议地点; ( 6) 会议议程; ( 7) 会议主持人; ( 8) 出席人员(名单); ( 9) 会议预算; ( 10) 接待工作说明; ( 11) 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 12) (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 ( 13) 筹备时间进度表。 2. 一般 会议 公司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由会议组织人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召开。 会议组织人可口头或电话通知与会人员,告知会议事项。 3. 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应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熟悉会议材料、拟好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备好笔记本等)。 第四章 会议纪律 1.按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并得到批准。 2.应关闭携带的通讯设备。 3.不大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准吸烟、吃零食、嚼槟榔等。 4. 保守公司秘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五章 违规处罚 1.会议组织者因工作失误,影响会议举行,视情节轻重罚款 50— 500 元 /次。 2.无特殊原因缺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无特殊原因迟到者,在会场站立 3 分钟时间,并给予罚款。 具体标准为:部门经理(含) 以上人员迟到 10分钟以内罚款 50元, 10 分钟以上罚款 100 元,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减半。 3.违反规定使用通讯工具,每次罚款 50 元。 4.违反第四章第 3款之规定者,每次罚款 30 元。 5.违反第四章第 4款之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6.违规处罚由行政部门人员执行,无行政部门人员参加的 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执行。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适用与刻制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行政章 、 合同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定代表人章 、 部门章的管理。 第二条 印章统一由行政部门依法刻制。 第二章 保管 第三条 实行专人负责保管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主管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保存;法定代表人章由出纳保存;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保存或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责任保管人与行政部门经理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第三章 使用 第六条 集团公司行政章和财务章的使用须报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重大事项报总经理 核准。 各分(子)公司印章依此执行。 第七条 所有印章原则上不得外带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并按确定的用途使用,使用完毕即行归还。 第四章 责任 第八条 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依本办法确定由其保存的印章,不得遗失,毁损,不得擅自使用。 第九条 使用人应按确定的用途使用,不行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第十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每次处以相关责任人 500 元罚款,并记入公司员工考绩档案;如给公司造成损失,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违反法律法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服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制作 与发放 1.员工在交纳制服保证金并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由行政部门通知制服房制作制服。 2.员工制服由公司统一制作,行政部门依据员工工种、职级确定其制服的款式和色泽。 3.制服做好后,新员工凭行政部门签发的“领料单”到制服房领取制服。 4.离职员工返还制服给制服房时,由制服房在员工离职清单上签字,如制服遗失或损坏,应注明损失估价。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应按要求着装,酒店服务性岗位应佩带工号牌,其他单位员工应佩带企业标识。 不按规定着装者,由相关部门须要求其立即纠正并以 50 元 /次进行处罚。 第三条 清洗 员工 应保持着装整洁。 第四条 保管 制服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行政部门通知财务在工资中按原价扣除,再另行制作。 制服房定期对库存制服进行盘点。 电话(传真机)使用规定 第一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须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 第二条 电话(传真机)使用须遵循必要、节约的原则。 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公司电话。 第三条 严禁公话私用,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接、拨电话应文明礼貌,不得高声喧闹,不得出语粗俗。 接电话时的标准用语为:“您好, XXX(所在公司或部门名)”。 第五条 拨打长途电话尽可能地使用 IP 拨号方式或其它可节省话费的方式。 行政部门应对员工所拨长途电话和收发传真的情况予以登记,每月统计后列入其所在部门管理费用,超支部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为本企业外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行政部门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 围。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或退休后仍应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商业秘密界定 第四条 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 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六条 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七条 在对外谈判中,限内部掌握的谈判方案、价格底牌及对外询价、报价资料。 第八条 营销策略、营销计划、营销合同、国内外销售市场网络和客户名单、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第九条 有价值的供销情报、价 格情报、资料。 第十条 对外招投标中的标底、方案及标书内容。 第十一条 内部核算成本、内控价格、资产债务等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十三条 已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四条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 密级 第十五条 商业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 员工薪酬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为秘密级。 第十六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没有确定的保密期限为 5年。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七条 商业秘密标识 1.书面形式的商业秘密用标识“▲”标在首页的右上角,“▲”前标明密级,“▲”后标明保密期限。 2.非正规书面形式的商业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3.对于不易标识的商业秘密应当用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所有涉密部门须制定保密细则,建立岗位责任制,保证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化。 第十九 条 确定商业秘密有关事项,必须在掌管、接触该项秘密和已经知密的人员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 商业秘密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当在原件上作出明显标志并及时通知保密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行政部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该涉密电脑负责人负责保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及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 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二十三条 在公务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时,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举办事涉公司秘密内容的活动时,主办部门须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指定涉密人参加。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活动内容是否传达,如传达,须确定传达范围。 第四章 泄密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须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企业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项手段获取企业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七条 有前款所列侵权行为之一,给公司经营带来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500 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公司因调查该项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同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追究 泄密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任。 来宾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来宾指来公司进行工作指导、检查或业务考察、衔接的人员。 公司内部员工跨地区往来原则上不适用本办法,内部员工往来一般情况下用工作餐,住集体宿舍。 第二条 来宾除由集团公司领导,分(子)公司总经理亲自接待者以外,其余由行政部门统一负责接待,涉及专业领域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 第三条 重要客人来访,需公司迎送的,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来宾的出行方式和日程安排,提前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接送准备。 第四条 宾客到来,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规格及兴趣、意愿等,确定接待工作内容,拟定接待方案。 第五条 接待人员与来宾进行业务洽谈时,涉及非权限范围内的事务,必须向上级请示。 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应注意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 无签单权的 分(子)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出面宴请重要客人须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出面接待须报请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安排来宾用餐,应填报 《 接待申请单 》 ,注明来宾身份、人数、接待事由、接待标准。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 2名。 由集团公 司领导或分(子)公司总经理出面接待的重要来宾不受此限。 第八条 为来宾安排娱乐活动,须报集团公司领导或有签单权的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遵循必要、合适的原则。 一般性来宾不得列支娱乐活动费用。 第九条 来宾需要住宿者,由接待方视情况适当把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