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集团培训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总裁审批 人资部门通知各部门做好准备 人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结合运营需求,在每月 26日组织制定月度培训计划,按上述权限报批后执行,结果存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部门内部组织的培训流程 :部门 /直接上级在每月 26 日提出,按上条权限报批 报人资部门备查 部门 /直接上级组织培训,按本制度规定做效果评估,并对员工进 行考核 考核结果报人资部门备案,以便存入部门与人员的档案中。 干部能力提高: 为加 强中基层干部的素质与技能,同时促进中基层干部间的的工作交流、沟通,做到互通有无,扬长避短,对应人资部门对中基层干部每年组织至少 2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根据运营情况及管理需要具体制定。 4. 赴外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门以及个人提出,人资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训; 流程 :根据情况由需求部门 /人员提出书面需求报人资部门审核,按上条权限报批 人资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需求,安排培训 受训者培训后,资料报人资部门存档,并在 1个月内按公司要求进行内部培训; 签订培训协议 :由人资部门组织赴外培训人员在培训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具体按《惠丰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内部学习 :赴外培训人员在受训后 须 进行内部 传授(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口头报告、交流、讨论、讲授等方式) ,具体由人资部门确定; 工作安排 :赴外培训时间超过 15天,部门应安排工作交接; 薪酬给付 :赴外培训时间在 30天(含)内,期间工资照发;时间超过 30天,期间工资发放 80%,其余 20%暂由公司扣存,待培训期满并向公司提供有关资料 (包括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 )后,再由公司 返还; 资料存档: 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资料(教材、录音带、录像带等)交 人资部门 存档以供公司员工借阅 ; 费用承担: 外派培训费用 由公司全额支付,员工中途离职培训费用按《培训协议》规定处理。 例外情况: — 集团内部培训课程体系中已开发的课程 不予安排 赴外 培训 ; 惠丰集团培训管理办法 3 — 未转正的新员工原则上不参加 赴外 培训。 三 . 培训讲师的管理 1. 讲师分类 :分为 内部讲师 和 外部讲师 ,集团人力资源部在子公司人资部门的配合下,集中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公司共享; 2. 内部讲师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在全集团范围内评选聘任,由具有一定管理水平或特殊专业技能,能承担 1门以上 培训课程的人员担任; 内部讲师一经选拔,在与本岗位工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工作; 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 10月份进行 1次内部讲师的选拔(含对现有讲师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聘书,并按规定在讲师每次培训后经过效果评估支付授课酬金 (注:具体参照《惠丰集团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授课酬金: — 岗位职责中规定有授课任务的员工,并且该员工讲授此岗位职责中规定的课程,不享受授课酬金; — 对所属部门的制度与相关规定,对外宣讲者,不享受授课酬金; — 岗前培训中,规定讲授的基础培训课程 内容不享受授课酬金; —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的培训,不享受授课酬金; — 集团及子公司的高层干部是培训体系搭建的第一责任人,具有培训员工的完全义务,不享受授课酬金。 3. 外部讲师 :特殊专业培训可外聘讲师,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顾问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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