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马集团公司(汽车产业)薪酬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八条 新入职 D5 级以上员工在试用未转正期间享岗位工资的 90%,转正后享受 100%的全额岗位工资,试用期员工不享有绩效工资与福利津贴。 员工个人岗位工资的调整 第九条 获得职位和层级晋升的员工,从获得晋升审批之日起享受新层级岗位工资的全额岗位工资。 第十条 职位每年 12 月份进行一次调整,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上年度绩效考核成 绩。 决策层人员的职位调整和任命由集团董事会 讨论决定报董事长审批,核心管理层人员由公司决策层讨论决定报总裁审批,其它层级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 交方案报总裁 审批。 第十一条 层级每年 1 月份进行一次调整,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上年度绩效考核 成绩。 决策层人员的职位调整和任命由集团董事会 讨论决定报董事长审批,核心管理层人员由公司决策层讨论决定报总裁审批,其它层级由力资源中心提交方案报总裁 审批。 层级调整包括层级晋升、层级不变动、层级降低三种。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宏观控制三种层级变动的比例为 50:45: 5 左右。 岗位工资的整体调整 第十二 条 根据行业薪酬状况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工资的调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局部岗位 工资的微调。 公司 20xx—— 20xx 年度的岗位工资经董事会批准按台州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670 元为执行基数,各层级的岗位工资就是相应的层级系数与基数乘积。 年资工资的计算 第十三 条 公司全体人员都享有年资,年资从正式入职之日开始计算,每满 1年即享受年资。 工作年限在 8 年以内的,年资为 20 元 /年,工作年限在 8—— 15 年之间的,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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