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威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發行日期 : 章節編號 : E01 章節版次 : 01 章節名稱 : 停車場的管理 第 3 頁 / 共 3 頁 中管网房地产频道 作为国内最大、最专业、更新速度最快的专业房地产资料库,月更新房地产资料近千个。 最大程度的搜集了数十家国内顶级开发商多年实际操盘之系统资料。 (16)车主 /驾驶员不应把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让陌生人到建威大厦取车。 否则责任自负。 (17)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 ,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如不同意上述停车场管理规定者,有权不使用建威大厦范围内停车设施。 停车证的使用须知: (1)承租人租用月 /季 /年票车位应先与大厦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停车证等相关手续,否则按时租停车记费。 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不合作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凡进入大厦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 如因车主 /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大厦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给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付者将被取消其月票的有效期,余额概不退还,并在扣款后如不够时追讨。 时租客户则被扣留车辆 直至赔付 (3)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申请月租车位车主 /驾驶员提供其姓名、身份证副本、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及其所在公司名称。 资料不全者,将不予办理租用手续。 (4)续购停车证,金额须在每月 /每季 /每年 1 日前交付,以方便统一领取下一个月的停车证。 若因故未能如期办理,请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管理处。 若每月前三日内仍未办理本月停车证者,管理处将视其自动放弃此车位使用权。 新购停车证有效期不足一个月者,按日收费。 (5)月租车位使用者如遗失停车证,须即日到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补办,并缴纳工本手续费人民币 50 元。 (6)如月租车位的车辆在停车证 有效期限外停车,车主除交纳所欠车位费用外,每天超出部分加收人民币 10 元行政费用,或按时租停车记费。 (7)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拖走或扣锁未获授权停泊的车辆,阻塞通道者须交纳拖车费或开锁费¥ 100 元。 拒交拖车费或开锁费者,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建威大厦任何停车设施,取消其停车证(月租车位)且不退还车位费余额,并在扣款后不够时追讨。 时租客户则扣留车辆直至付款。 (8)月租车位费由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定,若有更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 有协议书保障者不受此影响。 (9)建威大厦的客户如需退租车位,应提前半个月书面 通知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不足整月的预交车位费不予退还。 發行日期 : 章節編號 : E02 章節版次 : 01 章節名稱 : 車場管理人員須知 第 1 頁 / 共 2 頁 日常管理工作指引 停车场管理员的职责,最重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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