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建设区域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区域集 团资金结算部门 审核汇总所 有 成员企业 收支计划并综合平衡后上报分管 财务负责人 批准,统一安排各 成员企业 收支计划。 区域集团财务管理部门 、 成员企业 财务管理部门 负责 下达 自身 的 年、季、月货币收支计划。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3 资金计划的内容 资金收入 1) 销售收入: 成员企业 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2) 劳务收入: 成员企业 生产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3) 退税收入: 成员企业 财务管理部门 依据申请退税进度,编列可退税计划数。 计划可退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4)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项收入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其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资金支出 1) 资本支出 : 土地 , 成员企业 依据购地支付计划编列资金开支计划 ; 房屋建筑物 , 成员企业 基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 机器设备 , 成员企业 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和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2) 偿还借款支出 : 成员企业。广厦建设区域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