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科技(计算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三十 四 条 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 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 五 条 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 货币资金 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 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 做到: ( 1) 钱账分管; ( 2) 收付款申请人、批 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 3) 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 三十八 条 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公司的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 三十九 条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 换,原则上三年轮换一次;其他关键财会岗位最长不超过五年进行岗位轮换。 第 四十 条 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经营支付须经财务总监 (或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发生的费用支付由董事长审批。 总经理如需对各其他人员授权,则每年初由公司以文件的方式由总经理签字明确授权事项。 发生的重要资金支付须经 总经理 办公会议集体决议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如该事项按章程规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须履 行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对外投资支付按公司章程和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总部及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调度,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产业集团内部企业资金调度由所属产业集团的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未经公司总部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所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对外提供拆借资金。 第 四 十 一 条 对货币资金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及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办理,并及 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 (或个人)报告。 第 四 十 二 条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必须经过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四个环节后方可支付。 具体规定如下: 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由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凭证,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相关交支付申请凭证,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相关交易或事项发生的原始批准件、计划、发票、验收入库单,相关的有效经济合同或易或事项发生的原始批准件、计划、发票、验收入库单,相关的有效经济合同或证明等相关原始 单据,需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事项,必须附有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支付审批。 申请审批至少应履行程序为:经办人 → 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 财务部经理审核 → 财务总监 (或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属董事长权限的,还需报董事长审批。 各层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存在不真实、不合理、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等情形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如所办理业务的金额或性质需要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则应当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 后,才能按上面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审批也按上面程序办理。 支付复核。 主管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合法合规,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对付款凭证进行形式上复核,包括付款凭证的所有手续是否 齐备、付款凭证金额与附件金额是否相符、付款单位是否与发票一致等 ;付款后开出的银行票据有另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 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付款后在付款凭证及附件上盖上 “ 付讫 ” 章,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四十三条 现金的管理。 现金是指公司财务部门为了支付日常零星款项而掌握的现款,主要包括公司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1、 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各项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个人劳务报酬,企业零星采购及其他经营利费用。 2、 公司在办理有关现金收付业务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 1)公司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当日送存确有困难时,应报告财务总监 (或财务负责人),采取防范措施,妥善保 管,次日送存银行。 ( 2)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即坐支 )。 ( 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提取金额在人民币伍万元以下 (包括人民币伍万元)由财务经理审批签字;提取金额在人民币伍万元以上由财务总监审批签字。 ( 4)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日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超限额部分应于当日存入银行。 ( 5) 大额现金支付应提前一天通知。 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 : ( 1)公司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工作,实行钱帐分 管。 ( 2)现金出纳,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业务手续制度,即收支现金必须有凭有据,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定;收支现金,收支双方必须当面点清细数,并进行复核,以防差错;收支现金后,必须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 “ 现金收讫 ” 或 “ 现金付讫 ” 戳记和出纳人员、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防重收重付。 每日终了,应结出库存现金余额,进行帐实核对,不准以 “ 白条 ” 抵库,发现现金余缺应及时列帐,并向上面领导逐级报告,查明原因处理。 ( 3) 出纳每日应对库存现金及存折余额进行自盘,并与帐面数进行核对。 ( 4) 出纳每日填写资金日报表,每 月填写资金月报表,并与会计核对后签名确认。 ( 5) 现金日记帐的登记,由出纳按审核后的单据依次登记。 第四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控制。 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的货币资金。 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都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公司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公司开立银行帐户必须经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 不使用的银行帐户经审批后,应及时清理销户。 公司 按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基本帐户与辅助帐户。 每月 5 号核对银行对帐单,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 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公司财务部对各种支票和付款凭证,必须认真保管,使用时要按编号顺序登记。 支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报法院登报声明;并对责任人视情节及损失额度给予相应处罚。 签发支票必须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有关负责人印鉴 (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同 ) 方为有效,财务专用章和有关负 责人名章应分别指定专人保管, 不得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由财务总监指定人员临时代管。 保管人必须亲自在银行结算凭证等单据、文件上面加盖银行印鉴,不允许由其他人代替。 一般情况下,不要携带银行印鉴外出使用;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取得本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印鉴保管人必须亲自携带各自的印鉴外出使用。 印鉴保管人应建立财务印鉴使用登记簿,记录临时代管和外出使用的情况。 公司发生结算业务,可以根据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 《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适用业务需要的结算方式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出纳应根据会计人员编制的 ,审批手续和原始凭证完整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签发银行结算单据。 银行印鉴保管人应对签发的银行结算单据进行复核,复核金额与银行收付款凭证是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等内容,然后再加盖银行印鉴。 银行印鉴保管人对结算业务承担复核责任。 特殊情况 (如审批人不在公司)需经与审批人通过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事后补签。 不允许开具空白银行支付凭证;如确实 需要,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和支付限额。 签发的银行支付单据,应将日期、收款人、金额 (大小写)、用途等填写完整。 银行结算业务完成后应序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准多笔汇总登记,也不准以收支差额记帐,会计人员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帐项,并编制未达帐项调节表,交会计主管复核确认。 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 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公司如 需要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 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 公司 在 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行网上交易、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四十五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其他货币奖金,是公司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 他各种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其他货币资金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核算,不能使用其他会计科目代替。 公司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应及时清理其他货币资金帐户。 第四十六条 其他规定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 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 (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第六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 物料用品。 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 、 小型电器 等。 物料用品:包括计算器、 U 盘、电话机、工具等非消耗性、单位价值在 30 元以上的物品。 管理的责任 : ( 1) 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内部资产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设立基层管理组织,明确责任权利。 ( 2) 资产管理员职责:负责本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随时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 负责部门资产的内部转移和报损程序。大象科技(计算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