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川江汽车制造公司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三十 七 条:固定资产的出租统一由 总经办 对外办理手续。 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 10 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出租的固 定资产必须报经 总经理 批准,并办理正式出租协议后,方可租出。 归还时,由 总经办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 检清楚,撤消原租赁合同。 第三十 八 条:固定资产的租入统一由 总经办 办理租 赁手续。 因生产需要须向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时,应报经 总经理 批准, 并与出租单位签署正式租赁协议。 固定资产租入时,应由使用单位和 总经办 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 , 由 总经办建立实物数量台帐(不并入公司的资产帐)。 第 三十九 条:融 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 总经办 、经营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 报 总经理 批准后,由 总经办 办理租赁协议。 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由 总经办 建立实物数量台帐(并入公司的资产帐)和固定资产卡片,经营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帐,并定期提取折旧。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 总经办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租赁费的支出,按月计入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连续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应列为“封存设备”。 对于列入封存的设备,应由设备使用部门书面通知 总经办 , 总经办 核实后两日内书面通知经营财务部,经营财务部依此停止计提折旧。 待启用时, 总经办 也 须在两日内书面通知经营财务部,以便恢复 提取折旧费; 连续停用二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应列为“闲置设备 或“闲置仪表 ,申请有偿调拨或出售。 第四十 一 条:各部门如存在闲置、使用率低的资产应及时向 总经办 反映,由 总经办 统一调剂或处理,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四十 二 条: 总经办 应定期与经营财务部负责资产的财务人员进行帐目核对。 (暂订为每半年一次)保证帐帐相符。 如出现不符时应编制差异表,注明差异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报废 第四十 三 条:申请资产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 不能继续使用; 因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毁损和丢失,且无法弥补和修复以便继续使用的; 由于历史原因,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 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其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四十 四 条: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固定资产报废单件原值在 10, 000 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 总经办 、经营财务部会签后,由主管副 总经理 审批。 固定 资产报废单件原值在 10, 000 元以上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 总经办 、经营财务部、主管副 总经理 会签后,由公司 总经理 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无论金额大小,均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执行(除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 五 条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固定资产的报废,需由申请报废的部门完整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见附件),注明报废原因,由所在部门经理确认签字。 固定资产报废应有相应的技术鉴定,其中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由技术管理部负责鉴定;办公设备、家具、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由 总经办 负责鉴定。 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 总经办 和经营财务部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 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意见”一栏签署完毕的“报废单”,分别交 总经办 、经营财务部留存。 总经办 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经营财务部根据“报废单”办理资产报废帐务处理。 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部作帐务处理。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 六 条:本章内容是指当公司资产出现帐帐不符,帐物不符,或资产出现严重毁损而没有及时上报处理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的处罚。 第四十 七 条:处罚规定包括: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没 有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 如果因相关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而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视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并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如果由于部门领导的原因而造成相关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财务部书面通报部门经理、直接责任人及该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 如果由于部门领导的原因而造成相关人员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财务部书面通报本人及所在部门经理、该部门的公司 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视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并应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第七 章 附则 第四十 八 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 四十九 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经营财务部。 固定资产报废单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报废 物品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报废品 金额 报废原因 鉴定及处理 意见 鉴定人: 审批意见 金额 申请物品报废部门 总经办 财务部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5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管理员 直接出售废品经手人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 编号: 日期 固定资产 名称 固定资产 数量 固定资产 型号 固定资产 配置 调剂前 使用部门 调剂后 使用部门 调剂前 保管人 调剂后 保管人 审批意见 调剂前使用部门 调剂后使用部门 总经办 财务部 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 编号: 日期 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数量 固定资产型号 固定资产配置 借用前使用部门 借用后使用部门 借用前保管人 借用后保管人 借用原因 借用期限 审批意见 借用前使用部门 借用后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购置流程图 *1:有关购买环节的说明 询价原则:应坚持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 总部各职能部门(含市场部)、公司所属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购置及 工程研究院 办公设备的购置,在预算控制额度内由 总经办 统一办理,由经营财务部负责审核; 工程研究院专用设备的购置,因其技术要求较为特殊, 由 工程研究院 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购置,由技术管理部负责购买申请的 审批、购买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及审核, 总经办 负责资产购买的备案和登记。 资产购置过程中各部门如有特殊需求,应及时与 总经办 沟通或共同参与购置工作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2:有关验收环节的说明 各部门 (含市场部)、 工程研究院 的固定资产验收由 采购部门、 总经办 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 总经办 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 总经办 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同时应登记固定资 产台帐,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事业部的各具体使用单位负责。 固定资产验收后一周内到 总经办 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台帐的登记以及标签粘贴等工作在本部门办理。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本部门批准 财务部 审批是否为预算内申请 否 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 经营财务部及总经办会签 ,总经理批准 是 办 公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购 买*1 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检 验 *2 退货、索赔或拒付 不合格 合格 总经理办办理固定资产卡片 卡片总 经理办留存一份 经营财务部留存一份 使用部门留存一份 借 款 报 销 手 续 技术部询价 使用部门 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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