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实务公告修订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殊任务还是基于长期计划,将分配给其他内部审计执行人员,但是要通过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得到监督、管理等。 发布日期: 20xx 年 5 月 25日 实务公告 1310— 1:质量项目评价 解 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1310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1310 条标准 质量项目评价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通过有关过程,对质量项目的总体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这一过程应当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本实务公告性质 内部审计师在开发或评价质量项目时应当考虑以下建议。 本实务指导无意囊括详尽的质量项目及其评价活动的所有程序,仅推荐一系列质量评价实务。 是否遵守实务公告由审计师自行选择决定。 1 监督质量项目,是指对内部审计部门从事的审计和咨询业务的全面情况进行持续和定期的评价,不仅仅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限于评价其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 这些持续和定期的评价应当由严格而详尽的过程组成,即有对审计、咨询工作业绩常规、持续的监督和测试,也有对是否遵循《标准》的定期验证。 监督还应当包括对业绩标准的持续衡量和分析(例如,审计计划完成情况,循环周期时间,被接受的建议,客户满意度)。 如果这些评估结果指出内部审计部门有待改进的领域,改进工作应当由审计执行主管通过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实施。 2 评价的定义和时限 持续内部评价( “ 内部评价 ” 一词与用于实务公告其他地方的 “ 内部检查 ” 及 “ 自我评价 ” 同义)应当是日常监督、检查、衡量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的组成部分,如实务公告 13111 第 3 节所示。 定期内部评价应当按实务公告 13111 第 5 节所示完成。 由在内部审计行业拥有相当能力和经验的个人或团队对内部审计活动进行的定期外部评价,应当按照实务公告 13121 和 13122(新)开展。 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持续和定期的内部评价开始生效于 20xx 年 1 月 1 日。 另外,自此日期开始的五年内,要求至少有一次外部评价,此后的每一个五年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外部评价。 定期内部评价的要求在开展了外部评价的当年可以被免 除。 3 评价质量项目 评价应当对内部审计活动的质量作出结论,并就适当的改进提出建议。 对质量项目的评价应当包括: 遵循《标准》与《职业道德规范》,包括纠正任何重大不符合情况的及时措施; 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目标、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 对机构的治理活动、风险管理以及控制过程的贡献; 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或行业的标准; 持续改进活动的有效性和对最佳实务的采纳; 审计活动是否为机构增加了价值,改善了机构的经营情况。 4 持续改进 所有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应当包括对资源、技术、过程和程序的适当、及时调整。 5 沟通结果 为了提供责任性和透明度,审计执行主管应当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分享外部和适当的内部质量项目评价结果,例如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和外部审计师。 发布日期: 20xx 年 12月 19 日 修订日期: 20xx 年 5 月 25日 实务公告 1311— 1:内部评价 解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1311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1311 条标准 内部评价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内部评价应当包括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持续检查和通过自我评价或机构内部 的其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和标准的基础上开展的定期检查。 本实务公告性质 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内部评价时应当考虑以下建议。 本实务指导无意囊括详尽的内部评价活动的所有程序,仅推荐一系列内部评价实务。 是否遵守实务公告由审计师自行选择决定。 1 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概述 审计执行主管负责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工作范围包括《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以及 IIA 关于内部审计定义(见《标准》 —— 引言第一段)中所指的一切活动。 为确保这一工作的实施,第 1300 条标准要求审计执行主管制定并坚持开展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 质量保证与改进 项目应当包括持续和定期的内部评价,( “ 内部评价 ” 一词与用于实务公告其他地方的 “ 内部检查 ” 及 “ 自我评价 ” 同义)。 这些持续和定期的评价应当涵盖内部审计部门从事的审计和咨询业务的全面情况,不仅仅限于评价其质量保证与改进项目。 2 持续内部评价,通常被纳入管理内部审计活动的常规政策和实务中,应当利用以下过程和工具来开展: 对审计业务的监督,如实务公告 23401 所述。 通过清单或其他方式保证内部审计部门采用的过程(例如,在审计和程序手册中)被跟踪; 客户和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反馈意见; 项目预算,工作时间计算制度,审计计划完成情况,成本回收; 对其他业绩衡量标准的分析。 3 对有关持续经营的质量应当作出结论,并应当采取后续措施确保适当的改进得以实施。 4 定期内部评价,通常指非常规的,特殊目的的检查和符合性测试,用于评价( a)遵循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b)为满足不同方面需求所开展的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性。 IIA 的《质量评价手册》或一系列可比的指南和工具应当作为定期内部评价的基础。 5 定期评价可以 包括更多与利益相关方的深入访谈和调查; 由内部审计部门的成员从事(自我评价); 由注册内部审计师或其他胜任的审计职业人员从事,目前委派机构内的其他人员; 包含自我评价和材料准备的结合,其中材料是经过注册内部审计师或其他胜任的审计职业人员充分检查过的; 包括按照内部审计行业的相关最佳实务衡量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务和业绩标准。 6 在外部评价之前很短时间内开展的定期内部评价,有助于促进外部评价,并降低外部评价的成本。 如果外部评 价采用 “ 独立审定的自我评价 ” 方式(新实务公告 13122),定期内部评价可以作为该过程中的自我评价部分。 7 对有关业绩的质量应当作出结论,需要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达到改善和与《标准》的一致。 8 审计执行主管应当建立起具备适当的可信度和客观性的定期检查结果报告体系。 一般地,接受委派从事持续和定期检查责任的人员,应在实施检查时报告审计执行主管,并将检查结果直接向审计执行主管报告。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9 沟通结果 审计执行主管应当与部门以外的适当人员,例如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和外部审计师,分享内部评价结果,必需的行动计划及其 成功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 20xx 年 12月 19 日 修订日期: 20xx 年 5 月 25日 实务公告 1312— 1:外部评价 解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1312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1312 条标准 外部评价 诸如质量保。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