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行业员工工作规范全套(16个文件)制度—奖惩(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等。 A 类严重过失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给予 10 分以上处罚、劝退或辞退。 ( 1)当值时间睡觉,罚 25— 50 分。 ( 2)蓄意破坏,损耗公物或客人物品,除照价赔偿外,罚 20 分 — 50 分。 ( 3)对客人粗暴无礼,罚 20— 30 分。 ( 4)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命令,罚 20 分。 ( 5)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企业声誉,罚 20— 50 分。 ( 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罚 20 分。 ( 7)向客人索取物品或财物,除物品或财物上缴外,罚 50 分直至辞退。 B 类严重过失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除赔偿损失外,即时除名或开除。 ( 1)贪污、盗窃、受贿、行贿。 ( 2)侮辱、谩骂客人,与客人吵架。 ( 3)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 ( 4)将在企业内拾得的财物占为己有,除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并罚即时除名。 ( 5)未被批准私自配备企业钥匙。 ( 6)酗酒、赌博或打架,倒卖及使用毒品。 ( 7)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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