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国税稽查人员专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17 资转让所得中分年度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本年度会计上确认的收益为 285000 元,而在计算所得税时并不以此确定所得 20xx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帐面利润 +调增项目金额 调减项目金额=1000000285000=715000 元 应纳所得税额 =715000*33%=235950 元 例 甲公司 20xx 年 1 月 1 日以货币资金 200 万元以及房屋一幢投资于新设的乙公司,房屋的原值为 110 万元,已提折旧 30万元,双方按评估商定的价值为 100 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甲公司占 30% 20xx 年 1 月 1 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投资成本) 2800000 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11000000 银行存款 20xx000 [解析 ] 会计核算中按照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定,以放弃的非货币性资产帐面价值为基础确定,不产生交易损益。 而税法一方面要对房屋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确认所得: 100( 11030) =20 万元,并将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对投资成本也按其公允价值 100万元为基础,连同货币出资共为 300万元。 假定甲企业对该财产转让所得一次计税有困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将其在 5 个纳税年度内平均转入各期应纳税所得额,每年为 4 万元,则20xx 年应调 增财产转让所得 4万元。 由于甲公司在乙公司中享有 30%的股权,即 300( 1000*30%)万元。 因此甲公司应记录股权投资差额 20( 280300)万元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18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投资成本) 20xx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20xx00 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按 10年摊销 20xx 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100万元,则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100万元*3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20xx0 贷:投资收益 20xx0 此时,‚长期股权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为 312 万元,计税的投资成本仍为 300万元 20xx 年 3 月 1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 50万元,则 借:应收股利 150000( 50 万元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损益调整) 150000 此时,‚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 297 万元。 而税法要将 15 万元作为应税投资收益,会计上不确 认投资收益 20xx 年乙公司亏损 60 万元,当年末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15 万元,则 借:投资收益 180000( 60 万元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损益调整) 1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20xx0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19 贷:投资收益 20xx0 借:投资收益 15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000 此时,‚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 266 万元,计 税投资成本仍为300 万元。 20xx 年 11月 1 日,甲公司将其在乙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公司,价格 290 万元,款项收到,不考虑相关税费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000 银行存款 2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60000 —— 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长期股权投资 —— 乙公司(投资成本) 3000000 投资收益 240000 此时,会计上确认转让收益 24 万元,而按税法规定计算,不但没有收益,反而发生股权转让损失 10( 290300)万元。 根据《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审批制度的差异 例:某企业 20xx年 12月 31 日进行资产清查时盘亏资产 20 万元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20 (含进项税额),经盘点小组分析系正常损耗,另发现毁损变质资产180万元,会计人员将上 述财产损失计入了当年会计损益,在年末结帐前尚未得到企业权力机构的批准, 20xx 年该企业会计报表显示有利润,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但因对净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等原因导致未或批准。 20xx年 4月,企业确定可获得毁损资产赔偿 50万元,董事会批准将净损失 150万元计入损益;同年 5 月份,该资产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税前扣除 20xx 年度结帐时,先对盘亏、毁损资产进行处理 借:管理费用 20xx00 营业外支出 1800000 贷:资产类科目 20xx000 假设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 借:递延税款 66000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所得税 660000 假设企业 20xx年度该企业按税后利润的 5%、 10%提取公益金及盈余公积,则 20xx 年 4月董事会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 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000( 500000*33%) 贷:递延税款 165000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2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 整 335000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335000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50250( 335000*15%) 贷:盈余公积 50250 20xx年 5 月份在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减上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作抵退所得税款处理 借:应交税金 —— 应交所得税 495000 贷:递延税款 495000 企业应当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 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 如在期末结帐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差错更正的差异分析 对于企业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称之为会计差错,如果金额较大,使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 有可靠性,则称之为重大会计差错。 企业会计制度对重大与非重大规定了一个判断的标准,即通常某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 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例大。 《企业会计准则 —— 会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22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按以下原则处理: 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前期其对损益 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例:甲公司于 20xx 年 5 月份发现,当年 1 月份购入的一项管理用低值易耗品,价值 1500 元,误计为固定资产,并已提折旧 150 元,该低值易耗品尚未领用 [分析 ] 该差错属于“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 差错”,应直接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借:低值易耗品 1500 贷:固定资产 1500 借:累计折旧 150 贷:管理费用 150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23 例:甲公司于 20xx 年 5月份发现 1999年购置的一台设备发生的安装费 20xx元,记入了‚管理费用‛帐户,由此产生少提折旧 50 元,假定该设备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科目。 另外,本月份还发现,上年从承租单位收到的一笔设备租金 1800 元(属于 1999 年度租金),误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 假定该公司租 金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分析 ] 由于该笔错误的金额相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并不大,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 因此,应按照“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对此类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只需直接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其中,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借:固定资产 20xx 贷:管理费用 20xx 借:制造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借:其他应付款 1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 5年。 ”税法对纳税人因工作失误而多缴或未缴、少缴税款,不因为其金额小,就可以直接作为本期 事项处理而免于计算纳税人应得利息或应缴的滞纳金。 在“国税发 [20xx]84 号”文中规定:纳税人某一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推后申报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的计税差错,税法中要求不分金额大小一律并入发生差错的前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甲公司于 20xx年 5月份发现, 1999年对外销售了一批产品帐上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其他应付款 234000 1999 年底未作任何调整分录,销售成本也未作相应结转。 该批产成 高级稽查人员使用 2020712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 查人员致敬。 向战斗在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学习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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