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中国税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管理 一、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一)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必须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时间。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规定为 : ( 1)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2)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3)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4)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 5)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 6)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 (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报关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 1)按期缴纳。 分别按 1日、 3日、 5日、 10日、15日或 1个月纳税。 ( 2)按次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可以按次缴纳。 :自海关天法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 15日内缴纳。 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按月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 1)固定业户应向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 (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销售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由纳税人或其代理人连同关税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适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三)专用发票开具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 理的情况 ,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的情况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和保管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 及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 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 第五节 消费税的申报缴纳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宏观调控功能较强 ,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 ,税收征管效率较高 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历史沿革及其在现阶段的意义 (一)我国消费税的形成与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 ,完善我国流转税体系 ,对消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 ,增加财政收入 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率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 1993年 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其中, “ 单位 ” 包括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 个人 ” 包括 : 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 二、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节看,现行消费税对主要应税消费品都是在其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 .(注 : 对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其最终使用的消费环节 —— 零售环节征收。 ) ,我国选择了五种类型的 11种消费品作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三、消费税的税率 (一)确定消费税税率的原则 能力 (二)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率 ( 1)比例税率 :包括烟、酒(黄酒、啤酒除外)、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和焰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共九个税目。 ( 2)定额税率 :包括汽油、柴油两个税目及酒与酒精税目中的黄酒、啤酒两个子目。 ( 3)比例税率加定额税率 殊规定 ( 1)兼应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率适用 ( 2)其他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 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如果是包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或价外费用,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换算公式为 : 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 (或计税销售额)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定 ( 1)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时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 2)对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收取押金时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 3)发生视同对外销售时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 4)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应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微机税销售额。 ( 1)当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对确定计税销售额的规定 ( 2)当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非应税消费品生产和其他方面时,对确定计税销售额的规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 成本 + 利润 ) 组成计税价格 = ———————————— ( 1 — 消费税税率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1)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 = ———————————— ( 1 — 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组成计税价格 = —————————————— ( 1 — 消费税税率 ) (二)消费税计税销售量的确定 对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销售数量。 税销售量。 税消费品,以门市部对外销售量为计税销售数量。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销售量。 ,以委托方收回数量为计税销售量。 ,以海关核定的数量为计税销售量。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 (适用)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 消费税比例税率 + 应税消费品数量 消费税单位税额 (一)生产者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产的应税消费品 的应税消费品 ( 1)对于使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计算公式 : ▲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外购应 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2)对于使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直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二)生产者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纳税。 消费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算应纳税额时, ( 1)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 2)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按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区分受托方有无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同类的消费品销售价格,按前述对纳税人自产自用的规定相应确定计税销售额,然后依据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非进口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相同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但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海关)将按照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 一、消费税的减免税 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只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 原因在于 : 费税的价格出口,从而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特殊调节作用,如对国内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减免税,会妨碍该税种引导消费方向、调节社会成员间实际收入差距等目的的实现。 二、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范围 该项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应具备下述条件 :。财务管理:中国税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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