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天然气吐哈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 四 十 一 条 物资采购结算必须经过有效审批。 物资采购部门核对采购合同和物资验收情况,根据相关原始单据填写物资采购结算审批单,并经部门审核人签字。 物资采购结算审批单等须 经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物资结算情况安排相关资金,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金审批与支付。 财务部门每半年审核与往来单位的应付及预付款项的支付情况,填制《往来款项签认单》。 第 九 章 质量监督 第 四 十 二 条 质量监督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执行。 符合 股份公司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的物资,按照股份公司以及 公司驻厂监造相关规定执行。 详见 吐哈油字〔 20xx〕 146 号 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等 13 项管理制度。 第 十 章 积压物资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 四 十 三 条 积压物资与废旧物资 管理的原则 是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纪委监督 ”。 即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物资供应处负责清理清查, 财务处 负责审查 , 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确保积压 物资处 置公开透明。 积压 物资处 置按照 “先调剂后处置 、 先内部后外部 ”的原则进行。 坚持 “优质优价、劣质低价、公开、公平 ”,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利益。 第 四 十 四 条 积压物资的范围: (一)储存物资期限 超过二年以上属正常使用的无动态库存物资 ; (二)计划变更、设计改变、工艺改进、技术淘汰、标准失效的库存物资,经专业技术鉴定,无法在本行业、各单位继续使用的 ; (三)已列入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颁布规定限制使用目录中的 库存物资。 第 四 十 五 条 库存物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积压物资范围: (一)毁损的库存物资,如霉烂变质、生锈腐蚀严重、拆零残损等情况,已取得技术和物资管理部门的勘察鉴定报告的; (二)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库存物资,如超过保质期等情况,已提供存货保管期限或保质期限证明的; (三)经营中已不再需 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库存物资,如专用设备停止使用或更新换代,原为其备用的零部件无其它用途且无转让收回价值等情况,提供生产技术部门论证该存货永久无使用价值技术报告的; (四)其它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库存物资,并能取得相关证明的。 第 四 十 六 条 废旧物资范围: (一) 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的产品; (二) 各单位交物资供应处的废旧零部件、工具、废旧金属、边角料等; (三) 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如固定设备(装置)、工程机械、仪器仪表、车床等; (四) 淘汰的办公设备、生活 设施,如空调、电视、电脑、办公桌椅等。 第 四 十 七 条 积压物资每年处置一次,废旧物资根据回收情况随机集中处置,处置程序如下: (一) 积压 物资 处 置程序: 物资供应处每年一月份对积压物资进行清理统计、登记造册、建立基础资料,做到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与实物相符,编制《积压物资明细表》并进行原因分析,将《积压物资明细表》上报 财务处 ; 财务处 审查; 纪委监察处审查后组织内部调剂; 调剂后剩余物资对外处置,物资供应处提出处置方案,报企业管理法规处审查、纪委监察处备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物资供应处 组织处置 , 先通过吐哈油田招投标信息网发布信息、 公布 积压物资明细清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要求、注意事项等; 处置现场 需 企业管理法规处、 财务处 、纪委监察处派人 参加。 (二)废旧 物资处 置程序: 废旧物资 由物资供应处定期向 所有权单位 回收并保管,并向 财务处 提出处置申请 (附清单) ; 财务处 审 查 后向物资供应处发出委托处置通知 单 ; 物资供应处提出废旧 物资处 置方案,报企业管理法规处审查、纪委监察处监督,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物资供应处组织处置 , 先通过吐哈油田招投标信息网发布信息、公布处置废旧物资明细清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要求、注意事项等; 处置现场 需 财务处 、企业管理法规处、纪委监察处派人参加。 第 四 十 八 条 对外处置 积压物资或废旧物资时,应采取先款后货、竞价销售的形式处置。 第 四 十 九 条 外部单位购买积压物资或废旧物资时,须一次性交清全部货款后方可成交。 积压 物资处 置后,其处置收益用于弥补其损失或冲减原值。 废旧 物资处 置后,其处置收益 70%返还所有权单位, 30%用于 物资供应处 销售费用支出。 第 五 十 条 对外处置积压物资或废旧物资时,供需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后,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标明 “积压 物资或废旧物资 ”、 “买方不得将交易产品用于生产、生活,卖方对交易产品的 质量、移置和买方投入利用后发生的一切问题或故障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等条款。 第 十一 章 考核管理 第 五十 一 条 物资采购 工作由企业管理法规处(电子商务处)负责考核,考核对象为用户单位、物资供应处、招投标管理中心。 物资采购 将纳入单位业绩考核。 第 五十 二 条 对开展电子商务取得成本节约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十 二 章 违章行为 第 五 十 三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章行为: (一)不按要求上报年度、季度、月度 物资采购计划 且没 有说明原因; (二) 将计划化整为零或采取其它方式规避招标或规避审批 ; (三)物资到货后,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或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就将物资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 (四)无计划采购; (五)先供货后补报计划; (六)不属于急用料物资却按急用料物资程序采购; (七)采购物资到货后,不按照计划及时办理领料手续; (八)内外串通,变相或直接抬高供应物资价格; (九)由于管理不当造成采购物资积压或报废; (十) 对采购物资没有质量标准要求,或采购标准与法律、法规、上级标准不相符的。 第十 三 章 罚 则 第 五 十 四 条 对 违反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 (十) 款情形的,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每发生一次 100万元以下项目的违章,扣除该单位年度业绩分值,每发生一次 100万元以上项目的违章,扣除该单位年度业绩分值 1分。 第 五 十 五 条 对违反上述。中石油天然气吐哈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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