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菱凯琴新宝电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须办理相关的放行手续,并主动让保安检查核对 无误后方可放行。 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摄相机等办公设备需出厂维修须办理相关放行手续,否则保安有权不放行 出厂。 公司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摄相机等禁止拿到宿舍使用。 1因个人疏忽导致公司财产丢失,使用人必须按全价赔偿。 1私人购买的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需拿出厂时,必须出具购买时的发票,否则保安拒绝 放行。 第七条 员工自行车、摩托车、私人小车出入厂管理 员工自行车、摩托车、私人小车一定按指定位置停放。 厂区内禁止高声鸣笛并限速行驶,自行车下车推行,违者予罚款 10元 /次。 自行车 、摩托车需办理停车证方可停放,宿舍区仅限该宿舍区住宿人员车辆及摩托车停放。 无停车证及未按规定停放每次予罚款 20元,离职时将停车证缴交行政管理部,否则罚款 20元,停 车证遗失补办罚款 20元。 第五章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于本集团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 工作守则 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礼貌待人、反应迅速、团结务实。 主要任务 ⑴、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⑵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⑶、维护生产和生活区正常秩序。 第四条 保安职责 共同职责 ⑴、严格执行门禁管制,强化人员出入管理,维护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监督贯彻执行; ⑵、公司出入人员的识别与来宾来访证件的收发管理,来宾来访人员接待及通知或引领至被访单位; ⑶、公司出入车辆的指挥及位置指引管理; ⑷、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人员招解聘之管理; ⑸、公司出入物品的核单盘点与检查放行管理; ⑹、做好厂区、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等防范措施; ⑺、做好紧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⑻、负责厂区设施维护,发现异常迅速 排除,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安全管理部; ⑼、员工上下班打卡之监督及员工生活秩序的维持; ⑽、负责每日信件的收发工作; ⑾、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异常及改进建议; ⑿、不定时巡查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⒀、不定时巡查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消防安全; ⒁、厂区、宿舍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安全管理部处理; ⒂、保持保安公告栏、打卡机及厂区大门的安全清洁卫生。 值班规定: ⑴、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谦和有礼、认真负责。 ⑵、热情接待来宾来访人员,遇一级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各总监级、总裁办和董事会成员及贵宾来访 时应敬礼问好; 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岗位者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⑷、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⑸、查核人员进入厂区和餐厅时,应穿厂服、配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⑹、加强对厂区、宿舍区水电、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对因工作失职, 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第五条 保安制度 所有保安有下列情 形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⑴、上班时间衣着不整洁、不按要求佩戴者,给予警告处分; ⑵、无故不参加训练或不按规定时间训练者,给予警告处分; ⑶、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⑷、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⑸、不监督打卡或不认真执行就餐就寝秩序,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⑹、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处分; ⑺、上班时间打瞌睡,予以开除处理; ⑻、当班时间接待来访客人,造成不良影响者,依情节严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⑼、当班期间 严禁非保安人员在保安室逗留,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⑽、当班期间未按《货物放行条》,私放物品出厂,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⑾、当班期间对违反厂规者不管不问、把关不严,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处分; ⑿、交接班时应交接事项而没有交接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处分; ⒀、当班期间无故损坏公物者,视情节照价赔偿或相应处罚; ⒁、当班期间各种单、证没有登记或登记不清楚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⒂、夜班保安没有认真履行巡查职责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⒃、当班期间应保持保安室卫生区(公告栏、打卡机及厂区大门)干净 整洁; ⒄、当班保安巡查不力,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⒅、当班保安对厂区宿舍区出现之异常(争执、打架闹事、偷盗等)事件未及时制止,视情节轻重予 警告以上处分。 节假日保安管理规定 ⑴、各保安队节假日前必须对所属分公司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⑵、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按原有的各项条例及规章制度执行。 ⑶、各分公司每天必须要有一个队长或副队长二十四小时在位值班监督工作。 ⑷、队长、副队长需要离开勒流区域的都必须向安全保卫科科长请假,值班 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特殊情况除外,但须有代理人顶班。 ⑸、安全保卫科全体人员不允许在任何地方赌博。 ⑹、节假日安全保卫科非上班人员可适量饮酒(不鼓励饮酒),上班人员严禁饮酒。 ⑺、每个保安队根据实际情况经队长批准后,可准许一部分人员外出探访,但不得离开勒流区域,必 须留守三分之二的人员备勤(包括值班人员)。 ⑻、各队长将队长、副队长的值班安排情况报安全保卫科备档。 ⑼、值班、值勤做到精神饱满,形象良好,保持好的工作作风。 ⑽、春节期间公司领导及家属到各分公司察看要礼貌接待,并积极配合家 属做好相关力所能及的工作。 ⑾、逢年过节在收取“利是“时,必须注意影响及保安形象,不得强行他人,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或 他人投诉将严肃处理。 ⑿、值班、值勤时做到文明礼貌,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及值班区域环境卫生。 ⒀、上班时间严禁衣冠不整、看书、看电视、睡觉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第六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 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遇打窃、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 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 地派出所电话报警。 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值班巡查记录》上,严重事件 应保护现场;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 本厂员工与外厂人 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情况危急时可立即报警。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及相关人员,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第七条 工作交接 值班状况交接 ⑴、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⑵ 、查看保安值班记录,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⑶、检查来访情况; ⑷、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人、事、物; ⑸、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警具、警械的交接 ⑴、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⑵、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⑶、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坏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⑷、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 /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记录上,以保证遇紧急情 况时能正常投入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第八条 考核办法 考核目的: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考核内容: ⑴、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誌; ⑵、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戴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 室周围的卫生; ⑶、对公司员工、来访人员应注意礼貌,当有来访电话时,应热情有礼地转接电话; ⑷、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互助; ⑸、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⑹、遇紧急 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位的有力支援; ⑺、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⑻、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⑼、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戴; ⑽、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第九条 奖惩条例 奖励 ⑴、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以为人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⑵、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 次及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奋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处罚 ⑴、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或记大过。 A、工作交接不清,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 C、监守自盗; D、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 500元以上者; E、对员工或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暴行犯上 、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或罚款 50元。 A、值班、上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情节较严重者; D、不假外出,夜不归宿者; E、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公务者; F、未经允许,擅自调班者。 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 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 B、满口污言秽语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登记,未发《会客证》而放行者; D、对违反安全、 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区者; 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不执行本办法者。 工业安全篇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安全管理部主管总监是集团公司 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三条 各部门应把 安全、防火、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 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总经办 /部门应成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条 公司设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指定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保卫科保安人员组成 ),负责消防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职业健康 安全责任。 第七条 由安全管理部或人力资源部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 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东菱凯琴新宝电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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