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塑胶制品公司注塑厂工资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9 290 480 710 1010 1500 1940 2450 3240 4130 10 300 500 740 1050 1550 20xx 2520 3320 4220 11 310 520 770 1090 1600 2060 2590 3400 4310 12 320 540 800 1130 1650 2120 2660 3480 4400 13 330 560 830 1170 1700 2180 2730 3560 4490 14 340 580 860 1210 1750 2240 2800 3640 4580 15 350 600 890 1250 1800 2300 2870 3720 4670 16 360 620 920 1290 1850 2360 2940 3800 4760 17 370 640 950 1330 1900 2420 3010 3880 4850 18 380 660 980 1370 1950 2480 3080 3960 4940 19 390 680 1010 1410 20xx 2540 3150 4040 5030 20 400 700 1040 1450 2050 2600 3220 4120 5120 第十一条 等级进入 员工进入新工资制度的工资等级时,首先基于对其职位进行评估的结果,确认其是否能在现任职位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确定其职位等级,见表三,然后根据表四确定其工资等级(薪等)。 再在对应的薪等范围内找到相应的薪酬等级,见表五。 第十二条 薪酬等级进入基准 新进员工(含应届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后,其工资等级的确定程序为:首先确定其职系,然后按照职位评价标准确定其职等,最后根据其能力、经验和学历等要素确定其薪等和薪级。 非应届毕业生进入东江公司时,主要根据其所应聘职位(岗位)的性质和工作经验,在制度规定的薪酬等级区间内,以协商的方式决定其薪等和薪级。 第十三条 薪酬等级调整 1.员工基本工资原则上每年年初( 1 月 1 日)调整一次。 2.工资调整与同期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即绩效考核档次直接决定工资等级的提高或降低。 3.员工工资的调整程序是,依据本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其工资等级的升降;进而确定其新的工资等级,工资等级所对应的薪值,即为新的工资水平。 4.员工由于职务或专业等级晋升而调整薪酬等级。 (具体职务、专业等级晋升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职位等级变动与薪 级调整 员工当年的职位等级变动后,其薪酬等级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 1.当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及以上时 ,其工资薪点可以在同一薪等内晋升一级。 当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均为 A 时,其工资薪点可以在同一薪等内晋升两级;连续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A 时,可以晋升薪等,其工资薪点相应的由原薪等进入上一薪等,其工资薪点则进入上一薪等的初始级或与原薪值对应的级别。 2.当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时,其工资薪点降低一级;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时,降低薪等,其工资薪点相应的由原薪等进入下一薪等, 其工资薪点则进入下一薪等的初始级或与原薪值对应的级别。 当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其他档次时,其薪酬等级不作相应调整(因职等调整除外)。 由于重大特殊贡献而进行的薪等、薪级调整见注塑厂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薪酬等级调整 薪酬等级于每年年末调整,先调整薪级,当其薪级达到本薪等的最高级时,可在上一个薪等找对应的薪值,该薪值所对应的薪酬等级即为新的薪酬等级。 但除非由于职务或专业等级晋升,当晋升到本职等中对应的最高薪等最高薪级后,原则上不能再跨职等进入上一薪等,此时,工资绝对数额的增长就需要依靠公司 整体效益的提升而增加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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