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制造部新进员工试用期培训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关规定 新员工进入 36 个月的培训试用期后,在第一阶段人员配置基础上,各制造部可依据 《新员工试用 考察 期意见表》中岗位推荐信息对少数新员工实施岗位再分配,以更好的调配劳动力 资源。 培训期流程示意图: 试用培训期由系统性培训期和带教培训期构成。 系统性培训,自培训期始前 3 个月内实施完毕,由各站在制造部统一安排下根据部门 第二阶段试用: 培训期( 36 个月) 新员工上岗培训 涉及自动化机台的操作培训属系统性培训,由各制造部协同设备部实施。 转正,上岗资质考核 培训期满 3 个月后,新员工可申请上岗考核,经考核通过者,可提前转正,签定劳动合同。 培训期最长为 6个月,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上岗考核合格者,予以签定劳动合同,转为合同制工 带教培训: 36 个月 (培训期内由指定带教人实施) 制造部安排各站指定专人带教负责新员工系统性培训外的日常带教培训工作,带教期从培训期起直至该员工转正或因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时截止。 系统性培训: 3 个月 (培训期前 3个月内实施完毕) 各制造部依据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工艺要求,统一制定各岗位培训计划及推进时间表,由各站依序实施。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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