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食品配料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拟定《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一式四份,本人、直接上级、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四条 在考核期内,如有重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变化,考核对象须及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计划书内,双方另行签字。 第十五条 日常考核由直接上级根据定期述职结果及《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记录在案。 直接上级有义务将日常考核的评估结果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 年度末,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评估的依据由 四方面构成: 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 根据年度述职结果及《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意见; 隔级上级评估意见 ; 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 第十七条 各级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结果应与其部门工作成绩呈一致性。 如出现较大偏差,部门负责人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解释,并回答有关质询。 第十八条 初步绩效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要素评估得分汇总得出,其方法如下: (一) 直接上级评定、隔级上级评定、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的比例关系为 5: 2: 3,即直接上级评定满分 50 分,隔级上级评定满分 20 分,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满分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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