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矽成微电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整的合理化建议提案表,( 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 ) 等。 由 建 议者交办公室。 g) 提案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 提案审核 办公室收到提案后统一交总经理审核,或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召开合理化建议初审会议。 对建议内容进行商议,确 定建议可行与否。 初审结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提案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 办公室 应在收到提案后一周内通知建议人 ,并解释 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 原因。 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 总经理 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部门或几个部门落实完成。 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 由总经理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 ,并 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报告。 经验证。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