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矿通风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后,方可恢复工作。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必须制定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溜道与盲巷贯通 尾巷内的顶板、瓦斯、水等情况都必须清楚,否则,必须经整巷、排瓦斯、排水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尾巷情况不清,无条件整巷、 排瓦斯、排水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提出专门贯通措施,并亲自组织落实。 四、回采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 贯通前,需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绕巷掘进与回采面相距 15m 以内,放炮时工作面必须撤人。 通风队应提前做好控制风流的设施,保证贯通后工作面正常通风。 五、未经局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已采区和老窑贯通,一旦打透已采区和老窑,要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瓦斯与二氧化碳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必须严格建立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为。 ( 1)高突矿井和瓦斯涌出区,所有采掘面、排放瓦斯尾巷、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及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 2)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区和利用全风 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 3)所有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等。 2 、根据检查瓦斯与二氧化碳次数,每月月未由通风队长负责编制下月符合本队所有管辖地区的每个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 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巡回检查图表严格按照检查瓦斯与二氧化碳次数,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汇报程序,检查的时间间隔设计,报通风部部长助理审核。 巡回检查图表对同一地点同一班内检查时间间隔规定;高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2 小时 30 分钟, 低瓦斯矿井 不应超过 3 小时 30 分钟,不同班的检查时间间隔规定高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3 小时 10 分钟,低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4 小时 30 分钟,实际检查时间与计划图表前后误差不得超过 20 分钟。 高突矿井和瓦斯涌出异常区回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瓦检工,一名跟机员随时检 查机组前后 20 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间的瓦斯浓度;一名为专职瓦检工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煤邦、落山角、机尾、回风、尾巷、混合风流瓦斯与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横贯栅栏、牌 板、各转载点喷雾、进回风全断面喷雾、支架喷雾、机组内外喷雾、监测装置、隔爆设施、 尾巷栅栏等设施,每班至少三次。 高瓦斯矿井和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炮采和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正付巷同时掘 进的两个掘进头可设一名专职瓦检员,检查局扇闭锁,局扇循环,入风、工作面风流、盲回风流及其它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横贯栅栏、正付巷全断面喷雾、各转载点喷雾、掘 进机内外喷雾、监测装置、隔爆等设施,每班至少三次。 使用综掘机的工作面还应安排专职跟机瓦检工,要不断检查截割机头和电动机附近 20 米范围内 风流瓦斯浓度。 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 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 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同时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达到无超限,无积存。 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上。 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 2 米长的胶皮管和检查棍。 检查煤仓瓦斯时,以胶皮管伸入煤仓 2 米为准,瓦斯浓度达到 %时,停止附近 20 米内电器设备运转。 地区瓦检工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图表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断 电仪显示的数据记在巡回检查图表上,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请示汇报,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 “三对口 ”。 瓦检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跟机瓦检工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并由接班者在图表上签字交接。 地区瓦检工如当班发现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无计划局扇停风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通风队、工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工长在班后须及时汇总情况,按时填写班报,向调度汇报。 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工必须审查 图表,签注意见,发现问题,协助 瓦检员处理完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站后,才准离开现场。 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逐级审查制度,通风队长每天审查本队全部图表,通风部领导每月检查各队不少于 20%,总工程师和分管通风安全的副总工程师每月抽查不少于 200 张。 通风部调度站要每日填报 “矿井通风调度日报 ”,经当日值班长审阅后,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二、考核制度 出现空班漏检,瓦检工脱岗、虚报、假报瓦斯含量,给予开除留察或开除处分,并一次性处罚 1400 元。 各通风队长要及时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计划 图表,不报或迟报处罚队长 50元。 瓦斯工对检查地点,检查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或检查时间与计划图表规定时间前后误差 20 分钟,处罚 20 元。 瓦检工不 在规定地点交接班,假签字罚款 20 元。 ,发现异常情况不处理,不汇报通风调度并不在工作地点交接班者罚款 100 元。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工必须严格把关,严禁超限作业,否则罚款 100元。 图表不实行逐级审查,罚责任人 30 元。 通风调度站不填报 “矿井通风调度日报 ”,罚责任人 30 元。 机组割煤通风管理制度 一、机组割煤通风管理制度 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 ,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跟机瓦斯检查工,否则不准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 专职跟机瓦检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漏检、停检,并要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在采煤机或掘 进机工作时,应不断检查机组附近瓦斯浓度,不准超限作业。 采煤机割煤通风管理 ( 1)回采工作面未经验收,三大系统不完善不得使用采煤机割煤。 (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 停机。 ( 3)采煤机前后 20 米内,在距煤帮 30cm,距顶板 20cm 范围内,局部瓦斯浓度达到 2%,体积达到 时,要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4)采煤机前后 20 米内,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5)采煤机前后滚筒之间的瓦斯浓度由跟机工利用检查棍,胶皮管进行检查,距煤邦 30cm,距顶板 20cm,瓦斯浓度达到 2%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6)由瓦检工负责检查的工作面风流、煤邦、落山角、机尾、回风、尾巷等处有一处瓦斯超限,都必须停止采煤机割 煤。 ( 7)经瓦检工检查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全断面喷雾、各转载点喷雾、支架喷雾不符合规定或工作面不进行注水,安全监测装置损坏、不正常,采煤机不得割煤。 ( 8)单一煤层冲刷区煤厚低于 米的回采工作面不得使用滚筒采煤机。 掘进机割煤通风管理 ( 1)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 3MPa 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不符合上述要求必须停机。 ( 2)掘进机截割时,专职瓦斯检查工不断检查 截割机头附近和电动机附近20m 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当风筒口至煤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时,或者风筒口以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时,都要停止掘进机运转,并切断盲巷内全部电源,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时,才能送电开机。 ( 3)正付巷贯通横贯超过两个时,掘进机不得割煤。 正付巷全断面喷雾、各转载点喷雾防尘不符合规定,监测装置损坏、不正常,掘进机不得割煤。 3 、采煤机,掘进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跟机瓦斯检查工不在工作地点不准开机,开机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 采煤机、综掘机严禁割砂岩顶,底板,如遇特 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现场指挥。 二、考核制度 严禁跟机工脱岗,虚报,假报瓦斯,否则予以开除或开除留察处分,并给予一次性罚款 1400 元。 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工必须严格把关,严禁超限作业,否则处罚 100 元。 专职瓦检工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并由接班瓦检工核实无遗留问题后亲自签字,否则罚款 20 元。 采煤机,掘进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跟机瓦检工不在现场不准开机割煤,否则处罚 200 元。 严禁割砂岩顶,底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 ;否则处罚责任者 50100 元。 采煤机或掘进机无内外喷雾装置或有内外喷雾但水压不符合要求,严禁开机,否则对责任者罚款 200 元。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局部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局扇临时停电停风在 8 小时以下时,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局扇排瓦斯时,本班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时,由瓦斯检查工进行排放; 2)停风时间在 30 分钟至 1 小时或虽未超过 30 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 2%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放炮员汇报通风调度站,由值班长提出口头排放瓦斯措施,指 定人员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在 1 小时至 3 小时且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达到 3%5%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放炮员汇报通风调度站,由通风工长负责排放瓦斯。 4)停风时间在 1 小时至 3 小时且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达到 5%以上时,由 瓦斯检查工或专职放炮员汇报通风调度站,由通风部当日副值班长负责排放瓦斯。 5)停风时间在 3 小时至 8 小时且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 5%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放炮员汇报通风调度站,由通风部当日正值班长负责排放瓦斯。 局部积存瓦斯时,由瓦检员或放炮员汇报通风调度站,通风部当日值班长提出口头排放 瓦斯措施,队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措施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排瓦斯负责人及组织人员; b、排瓦斯的设置警戒范围,断电范围及负责人员;撤人的负责人员; c、调控排放瓦斯风量的方法; d、排放瓦斯的浓度规定。 停风时间超过 8 小时,排除瓦斯由通风部部长或部长助理提出口头措施,指定队长、工长进行排放。 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不包括联通已采区的),由通风部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部部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排放密闭的尾巷瓦斯、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 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师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进行排放。 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或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电源,(除本质安全型监测设施外),并设警戒。 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火区(上述巷道内无风筒)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接风筒,严格控制风量,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 2%,全负压通风地点严禁超过 %,进入采区回风或总回风混合后,瓦斯浓度分别不超过 1%和 %。 排放临时停工区(巷道内有风筒)的瓦斯时。 采用调节排瓦斯 三通 (预先安装)排放瓦斯,掌握排出的瓦斯浓度。 排瓦斯时,由瓦斯检查工负责检查风电闭锁的开关是否在零位,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准备进行排放瓦斯。 1排瓦斯时,要严格执行 “三人联锁排瓦斯制度 ”;即: 1)、瓦检员持 “警戒牌 ”,生产班组长持 “排瓦斯命令牌 ”,安全员持 “排瓦斯牌 ”。 2)、排瓦斯前,瓦检工在作好放排瓦斯准备工作(检查风电闭锁盲巷口瓦斯情况、风筒情况、排瓦斯三通情况),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将瓦 斯流经区域巷道人员撤到进风巷,停掉瓦斯流经区域内一切电源,一切工作就绪后,班组长将 “排瓦斯命令牌 ”交给安全员,安全员负责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就绪后,将 “排瓦斯牌 ”交给瓦检员,表示允许排瓦斯,瓦检员拿到牌后,启动风 机进行瓦斯排放。 此时,瓦检员持有 “排瓦斯牌 ”、班组长持有 “警戒牌 ”,安全员持有 “排瓦斯命令牌 ”。 3)、瓦斯排放完毕后,由瓦检员、安全员同时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风筒情况,各地点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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