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财务制度与管理规范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贷款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人 ) 日期:年月日 扬子江药业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提高集团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实现降本增 效的目标,根据本集团实际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 条 费用控制总的原则是:厉行节约,实事求是;制度完善,手续齐全;当用则用,能省则省;严格控制,降低费用。 第三 条 本制度是集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团各成员单位都应 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费用报销程序及审批 第四 条 内线费用报销程序。 内线费用报销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签字-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部门责任会计审核登账-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查科签字-财务主管签字-财务部费用科审核、制单、审批、结算。 数额较大或特事特办类,必须经总 经理批示同 意后方可办理。 总公司 费用由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字批准。 第五 条 外线费用报销程序。 : 报销人贴票填单→省公司经理、大公司经理、局长审批→局办审核登帐→财务审核 、 制单 、 审批 、开 支票。 : 结算部 开 单 、 审核→ 销售员 贴票填单→ 省公司经理审批 →局办审核 、 制单→财务审核、 开支票。 : 结算部 开单 、 审核→ 省公司 经理 审批 → 财务 复核 、 审批 、 开支票。 : 销售员出具报告→省经理、大经理、局长批准→ 结算部 开单 、审核→财务审批 、 开支票。 报销人的要求: 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应本人办理;外线人员需持上岗证亲自办理结算业务,如本人自愿请人代结,应出具:①领导批准报告、②委托书(经理批准, 并附 被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岗证复印件)方可结算,以上报告及委托 书须按集团所属公司各附原件一套 ;此外,若销售员确实不慎丢失上岗证,可凭由局办办理上岗证的专人签 署 上岗证号码并签名,局办主任签字确认后的报告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 条 各审批人必须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 条 费用报销人员对报销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负 责,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 (包 括原始单据 的日期原则上应与业务时间一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对虚报费用责任人,财务部视情况处以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 第三章 费用明细报销管理 第八 条 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遵循 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节约费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的原则。 ,必须在外出前填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 中层 以上 干部 报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外出需电话请示批准), 其它人员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 返厂后及时履行销假手续;费用报 销时 除 以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参考凭证 外 ,凡属参会、学习者还须提供与出差相关的各类资料(如会议通知等)。 若发现在出差事由及日期上有弄虚作假现象,将严肃查处。 出差返厂后应及时报销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 3 个月。 : 标准 集团 领导 中层干部 工作人员 火车 软卧 硬卧 硬坐、硬卧(> 500 公里) 飞机 经济舱 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特急事件经分管领导审批 : 火车乘坐软硬卧标准:在火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0小时以上,方可乘坐卧铺,其余一律乘坐硬座。 中层干部、普通 工作人员出差遇特急事件,需事先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住宿费及市内交通通信费 标准(单位:元 /天): 项目 费用 类别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 住宿标准 泰州地区 其他地区 泰州地区 其他地区 一般人员 中层干部 标准 5 30 10 30 100 150 厂内配车 5 30 0 100 150 1) 对于 沿海省会城市 广州、珠海、福 州 、杭州 、上海、南京 、 济南、天津、北京等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可以 适当 上浮 ,最高不超过 50 元 ; 、住宿费及 市 内交通通信费标准如下表 项目 费用 类别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 住宿标准 所在 地区 其他地区 所在地 区 其他地区 一般人员 中层干部 标准 5 30 10 30 100 150 厂内配车 5 30 0 100 150 1) 因公到总部出差的,凭工作联系单由总部集中安排住宿,总部无法安排的,凭总经办的批复及相关住宿发票按 25元 /晚的标准报销。 用餐安排在职工食堂,对于 家在总部附近的本条不适用,不得报销住宿费。 2)。扬子江药业集团财务制度与管理规范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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