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信化工公司质量部及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分析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结果过高过低,或颜色不正常 )要进行汇报保留样并进行复检。 并检查计量仪器如天平、温度计、秒表、计算器等。 重要的分析样品应按该产品检验标准中规定时间保留,以备复查。 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必须二次取样,对不合格项 再次按规定检验仍旧不合格后,方可出具不合格质量证明书,并由分析主管确认。 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 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 当发生笔误时,用“ —— ”注销,并在“ —— ”上方由本人更正。 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标注“作废”、“检修”、“停车”等。 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分析检验月报表五种。 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 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 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分析领班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生产装置有关负责人员,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 分析领班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分析检验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中控质量记录 一般可在 分析领班处 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 规定。 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有关监督机构质量 抽检时, 分析主管 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 领班、化验员 , 分析主管 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 各领班 未接到 上级的 指令,一律不得 受理。 化验员培训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 制度 规定了化验员培训考核的组织与分工及其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对 化验员的培训 及 考核 后的处理。 2 职责 化验员培训考核由 分析主管 负责。 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对化验员的培训考核,逐步提高化验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分析主管 负责编制化验员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分析主管 负责编写化验员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材料,以及考核的命题、判卷。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对化验员的培训 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其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专业理论知识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 a) 专业技术标准; b) 计量与测试技术基本知识; c) 数据统计与抽样检查知识; d)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分析记录、检验报告单的填写方法; e) 与化工分析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 . a) 原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控制指标; b) 分析操作规程; c) 分析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知识; d) 其它应知应会。 培训考核方法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法。 考核采取笔试、实际操作两种方式,实行百分制,达到六十分者为合格。 考核结果处理 化验 室 设立化验员培训考核档案,考核成绩作为 工资 晋级的依据之一。 经考核合格者,方可 上岗。 经考核不合格者,限期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自动离职。 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 制度 规定了 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 管理的范围、分类、管理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对检验和试验用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标准溶液、保留样品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方法 化学试剂 的管理 化学试剂 、药品由 分析班长 负责管理。 存入、领取时办理登记手续。 固体和液体试剂药品,必须设专柜避光、避热、密封,分类摆入整齐。 试剂、药品瓶上必须贴有完整清晰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规格及有效期等。 液体试剂、药品必须按性质分类摆放,不得将互相能起化学反应的试剂、药品放在一起,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 对木质材料有腐蚀作用或能引起木质材料燃烧的试剂和药品,如硝酸、混酸、硫酸等,应存放在垫有胶皮或塑料板的铁箱内。 易燃品、易爆炸品必须隔光、隔热、防火、容器应密封,置于 铁柜内贮存。 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品、易爆炸品不准与水接触。 遇水分解或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品、易爆炸品不准混放。 使用易燃品、易爆炸品前必须熟知其危险 性和燃烧爆炸的起因,并具备有效的防火、防爆和抢救措施。 易燃品、易爆炸品的加热、浓缩、蒸馏和萃取实验一律不准直接在 明 火上进行。 应使用蒸汽浴、水浴封闭或用电热板加热。 所有试验设备应保证不使易燃品、易爆炸品的蒸气泄出。 、标准溶液管理规定 标准样品必须按照产品的国家标准配制,由化验室分析领班负责配制、标定、保管和发放。 配制好的标准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 从外单位索取的样品 (包括进口样品 )必须及时交化验室保管,标签上写明 样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到厂日期和索取人,并附有提供样品单位的分析结果。 配制标准溶液要正确选用药品的等级,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过量的药品不得返回试剂瓶中。 配制标准溶液浓度与规定浓度相对误差不得大于 5%。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 ,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煮沸并扩冷却的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碘量法反应时,溶液温度不能过高,一般在 (15~ 20)℃ 之间进 行滴定。 配制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干燥,与溶液无化学反应。 标准溶液标定工作所用分析天平的 砝 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均需 定期校正。 标准溶液标定时所用的基准试剂为容量分析工作基准试剂。 使用不同厂家的药品或分析指标变更时,应做相应的对比试验,以消除系统误差。 “ 标定 ” 或 “ 比较 ” 标准溶液浓度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八次,两人各作四平行,每人四平行测定结果的 偏 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结果取平均值。 浓度值取四位有效数字,须换算为 20℃ 的结果经复查者复核无误后报出。 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贴上标签,标明溶液 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标定者。 对易氧化和需避光的标准溶液应存放在棕色瓶中或用黑布罩子罩住,每 15天应复标一次,其它标准溶液每月复标一次。 取用标准溶液应避开标签往外倾倒,不得吸取或返回,取用完毕应立即盖好瓶塞。 有毒、易燃的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指示剂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执行。 除酸碱标准溶液和 EDTA 标准溶液有效期为 30 天之外,其它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 20天。 配制标准溶液应做好原始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标准溶液名称、 所用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试剂批号、称量情况、玻璃量器编号及校正值、标定温度、计算式、配制人、标定人、审核人、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结果。 回收的标准溶液如需利用,应重新进行标定。 回收的标准溶液如已污染,不能利用时,按《 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执行。 保留样品保存及处理 . 需要 保留样品 的原料、产品包括: 苯、丙酮 、苯 酚 、 双酚 A 检验样品按 GB667 GB6680 的规定取得,经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 (样品保存量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标准的 要求 ),其中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经密封后送交样品储存室分类保管。 保留样品 应贴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样品名称、生产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人。 保留样品 储存室应避光、防潮、温度适宜 (一般在 15℃ ~ 30℃)通风良好,保持室内整洁。 保留样品 储存室不得存放与检验样品无关的样品和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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