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器件公司5s整理、整顿实施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3.半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工具应另行管理。 1.应考虑其他作业现况。 2.关系部门划单位内应统一管理。 ○ 对象 /原则 必 要 与 不 必 要 予 以 划 分 必 要 与 数 量 予 以 决 定 不 必 要 品 予 以 处 理 最后决定者 作 业 者 班 长 课 长 副 理 经 理 副总经理 六 . 模 治 具 1.定量产品所需要者合部需要(必要品)。 2.临时切换产品,使用者应视库存予以划分。 1.模治具数量应视生产品而决定。 2.另视必要状况予以保存预备模具治具。 1.登录于资产科目模治具,应与设备项目,同一处理方法。 ○ 七.作业台、工作桌及工作椅 1.有无没有使用者。 2.是否适于作业用之工作台。 3.是否只做置物台。 1.作业上应定必要之最少限量。 2.能否可予以缩小尺寸。 3.作业形态、作业台等可否予以改善、减少。 1.不要品从现场予以搬离。 2.其他作业现场是 否可活用予以检讨。 暂时保管,出售或丢弃处理予以决定。 ○ 八 、 整 修 品 虽能予以整修,但整体或本过高者,其仍属于必要品。 “零”为最好 1.一天内不能处理之物品,可从线上回收。 2.完全不能修整者,应迅速予以报废处理。 3.不必要品应出售或丢弃处理。 ○ 九。 、不良品(报废品) 完全不必要 “零”为最好 1.自线上于一天内即予以回收。 2.仅可能按材质划分后,投入异常品区。 3.定期的出售或丢弃处理。 ○ 十 、 不 明 品 是何物品应查明确定后,予以判断是“必要”或“不必要” “零”为最好 指定放置场所,经申报等手续后,予以出售划 丢弃处理。 ○ ○ 对象 /原则 必 要 与 不 必 要 予 以 划 分 必 要 与 数 量 予 以 决 定 不 必 要 品 予 以 处 理 最后决定者 作 业 者 班 长 课 长 副 理 经 理 副总经理 十 一 、 空 容 器 或 栈 板 1.是否有使用予以明确划分。 2.不要之空箱应考虑予以再利用。 厂外部份应一并检讨如何活用。 纸板应改为塑胶化。 1.依库存量及流动量逄出必要箱数。 2.且以库存削减活动未减少箱数。 3.生产线上置放箱数以 2 小时以内使用数量为准确。 1.剩 余空间及不要空箱应搬出指定场所。 2.一定期间( 6 个月)后再检讨必要或不必要品。 3.如判断为不必要者,即予以出售或丢弃处理。 ○ ○ 十二、搬运工具(堆高机)(台重) 1.是否有使用予以明确划分。 2.搬运方式予以确切检讨,将决定最适合之搬运工具然后划分“必要”或“不必要”。 1.搬运数量、回数经估算后决定使用台数。 1.不要之搬运工具应另行管理不予以使用。 2.工厂内、外为对象予以检讨活用之部门。 3.出售或予以丢弃处理。 ○ ○ 十 三 、 厨 柜 橱柜内放置物品予以检讨后,再行判断橱柜是“不必要”者。 将收放数量予以决定后,再定量最少限度之橱柜数量。 1.不必要之橱柜予以搬出指定场所。 2.其他作业场所可否适用予以检讨。 3.适合各方面可使用之保管(定期予以检讨整理)。 4.出售或予以丢弃处理。 ○ 十四、揭示物、揭示板 (公告标语) 1.揭示期限应予确定逾期即为不必要。 2.依揭示之必要性及价值予以检。得润电子器件公司5s整理、整顿实施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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