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环保成套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全员职责(兼职) 积极完成分厂厂长、工段长安排的工作。 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教育、监督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检查、维护有关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对违章者有权制止、教育。 如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 安全生产部部长职责 带领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 对保护职工生产中的安 全和健康负责。 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程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种安全专业训练。 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开展日常巡回检查活动,并组织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组织编制和审核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和新装、大修设备的设计审查、竣工和试运转工作,监督有关部门执行“三同时”。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建档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公司安全员的职责 公司安全员 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参加编制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经常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员工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制止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可能造 成重大伤亡的事故隐患,情况危急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个人有处罚的权利或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 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 带领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议会、政策、法令。 对保护职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负责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程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种专业训练班,开 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发放。 协助总经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协助卫生部门对全厂特殊工种人员和尘毒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会同卫生部门完成有害作业点的检测,并做好上报及建档工作。 认真贯彻劳动法,合理调用人力,不断改善劳动组织、科学制定工时定额,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 执行国家规定,负责做好职业禁忌 症职工、因工伤残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的工种(岗位)的调整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四期”劳动保护工作。 设动部部长职责 负责各种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动力线路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修、试验。 参与审查、制定、修订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制定所辖范围内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执行电气、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安全管理规程。 已验收交付使用,符合固定资产规定的安全设施,除尘防毒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并列入大中修计划。 各种机电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 试合格发操作证。 参与因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的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对分管的电气设备设施、动力设备、管线路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定期检验。 认真贯彻执行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规程,对所有的受压容器,做到定期检查、鉴定、测试,保持安全附件可靠性,使受压容器安全可靠。 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接地接零及防雷装置,并安排进行检测。 对各部门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值做定期测试及鉴定工作。 动力设备实行定机定人,操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发操作证方可操作。 1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质保部部长职责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零部件产品的检查、试验工作,并确保工作安全。 教育本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检查规程,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和有关操作规程。 为检查试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按规定操作,避免触电等安全事故。 电气设备、试验线路和试验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试验应符合 有关规定。 技术、工艺室主任职责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技术、工艺工作。 在制定产品检验、技术措施项目时, 将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纳入计划。 在制定工艺流程时,应充分考虑和改善劳动条件,加强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劳动保护措施。 工艺设计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要求。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工艺及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参加由于工艺技术和设计方面原因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保卫 科科 长职责 在 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治安防范、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工作秩序。 熟悉公司保卫工作环境,明确工作重点,对公司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建立健全各项保卫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的落实情况,负责对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考核评比。 负责安排布置保卫人员岗位并按照分工划分责任区,依照职责范围安全责任书。 负责治安案件的处理、上报、建档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治安案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负责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负责本单位治安联防工作。 第二部分 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前言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公司是各部门的主管单位,各部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主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布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安全生产按照“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 公司所辖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本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一、内容和要 求 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每年至少安排 4 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 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 公司组织有关 人员对厂区全面自查,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二、车间检查 各车间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车间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在重大节假日前,各车间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对电、气、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节前检查。 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三、检查制度 各车间和安全生产部每周进行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 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作好检查记录 ,并进行整改。 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 三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车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 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的,公 司将追究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适用于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职工。 一、工伤事故的确定 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 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或报 地方劳动局确定。 二、工伤事故分类 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 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 1~2 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车间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部、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伤主管部门)。 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 24 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车间、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等,用快速的办法报有关部门。 四、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 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并详细说明。 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五、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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