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禹防水材料公司员工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并经人力资源部公告,不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相关 奖惩措施 当月迟到及早退累计达到四次的,扣发全勤奖 50%;累计达六次及以上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 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 5%;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 1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 50%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旷工超过五天者,公司直接考虑辞退。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100 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励 200元。 月,在本月内无休班、 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 旷工 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请假便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的;工作调派中,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因民事、刑事责任造成受伤、拘捕、拘留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 30 分钟的。 旷工四小时,一个月累计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的,扣除一个自然日工资;旷工一天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一天(八小时),或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的,扣除三个自然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 计旷工十五天的, 公司可以做出辞退决定, 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假期管理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 员工每人每月 事假累计不能连续超过十五天,每年累计不能超过三十天。 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时间以实际小时数计算,员工事假期间不被支付工资。 事假可用年假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工资扣发。 员工请假届满后,可通过电话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 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矿工处理, 因病或特殊情况等因素者除外。 婚假 员工结婚所享有的假期,记作婚假;员工在符合《婚姻法》的前提下办理结婚手续的,要提交结婚证原件来享有三天婚假,晚婚者享有十天婚假,婚假需在办理结婚手续后的六的个月内一次性享用,逾期作废。 婚期限遇节假日顺延,包括休息日。 员工再婚原则上最多可以享受 3 天婚假。 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申请婚假需带结婚证原件,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丧假 员工因其直系亲属去世所享有的假期,记作丧假;员工享 有三天丧假(不含路程中所需时间),因路程原因确需延长经申请批准后最多可延长至七天,请假期间工资不予扣除。 产检、 产假、流产假、 哺乳假、陪护假 女员工自确诊怀孕开始, 公司需对禁止孕妇加班或从事对母婴有潜在危险的相关工作。 孕妇每月享有半天的带薪孕期检查假期;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待检查结束后,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或病历复印件。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已婚员工享有的假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应诊断证明,要提交小孩的《准生证》或《出生证》的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女员工分 娩可享受九十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属难产情况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员工结婚后计划内怀孕流产,根据怀孕月份给假 712 天。 女员工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没有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支付。 女员工在产假结束后, 公司需安排孕妇回原岗位或相似岗位工作。 正式上班之日起至婴儿一周岁,每个工作日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男员工的配偶生孩子,参照国家规定晚育男 方护理假七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男方可以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申请陪护假,要提交小孩的《准生证》或《出生证》的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填写《请假申请表》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 陪护假要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休完。 工伤假 员工因工致伤、致残,并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记作工伤假;工伤假处理办法按国家 《工伤保险条例》 及《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病假 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三天(含)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 证明 员工休病假需经企业和部门领导批准。 确因病情紧急无法书面请假的,需电话申请或家人代请。 请假时间以实际小时数计算,遵循国家本规定,按比例扣除工资。 员工带薪年假 年假:连续为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职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 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企业高层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休假时间:连续工作满三年(含)未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 10 天;连续工作满五年(含)未满八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 15 天;连续工作满八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 增加一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 30 天为限。 享受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 各部门人员享受年假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假。 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或工伤假超过 90 天的员工,旷工 3 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假。 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年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 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假待遇,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年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 5 加班管理 充分利用 8 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 《加班申请单》经有权限的人员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作为统计加班的依据。 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非正常时间的休息日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不属于加班。 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日常的加班,由部门主管 /经理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总经理审批。 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 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半年内 补休完毕,半年内未补休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 /经理签字批准,并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存档,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 部门主管及以上的员工加班,因已领有职务薪酬,故不再计算加班工资。 员工在平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本人日薪的 30%;公休期间加班,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基本薪酬外,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 在员工加班次日,由其部门主管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期加班效 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扣发加班薪酬。 加班时间以每班不超过 12小时,全月不超过 48 小时为原则。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 ,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 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 50— 100 元的处罚。 6 出差管理 因工作需要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省市工作的,视为出差。 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 逐级报批,经总经理审核后 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出差任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出差申请单》者可在出差返回后第 1 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填 ,无《出差申请单》又未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如实际出差时间与递交的《出差申请单》有出入(提前返回或者逾期),出差人员需及时告知人事行政部,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第 1 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出差日期重新提交新的《出差申请单》,以保证考勤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准确性。 员工薪酬福利保险管理制度 1 总则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福利的管理,使得薪酬支付的相对公平合理,保证公司的薪酬支付符合国家相关劳 动法规。 薪酬福利支付原则 内部公平原则:内部各岗位之间根据岗位价值评估来确定薪酬水平,保 证内部薪酬公平。 外部公平原则:参照市场薪酬水平,保证公司薪酬水平与市场相当。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 参考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文件)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 薪酬管理 薪酬标准制定及调整 工资制度 销售人员实行销量提成工资制。 生产员工实行产量工资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工资制。 标准制定 薪酬薪资标准必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制定,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对薪资标准进行私自调整。 薪酬标准制定 ( 1)由人力资源部对实行不同工资制度的工资水平进行总体平衡。 ( 2)销售人员工资标准体系由营销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后,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 3)生产员工工资标准体系由生产总长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后,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 4)行政后勤人员与副总经理的工资标准体系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 5)各类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经职代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 6)以上薪酬标准制定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标准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公司的薪酬制度。 标准调整 ( 1)生产员工的生产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产量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生产员工的工资标准体 系进行调整。 ( 2)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发生变化出现无可遵循薪资标准,需制定新的工资标准。 ( 3)因公司薪酬水平低于市场水平,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转的,需调整工资标准。 ( 4)公司高层研究提出薪资调整。 ( 5)单个岗位因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相比于同类岗位明显偏低、或该岗位因为工资的原因离职率居高不下的,需对该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 6)薪酬标准调整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调整后的标准需经经职代会审核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员工工资标准确定 ( 1)原则上相同岗位实行相同的工资标准,但 应当考虑到地区差异、工作量大小、个人资历和技能等因素有所差别。 ( 2)新入职员工工资标准确定 a、新入职生产员工在七天考核期与岗前培训等期间薪资标准按第一月度工资标准计核(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b、新招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薪资根据招聘人员的技能、岗位确定具体薪资标准。 c、新入职员工相关补贴标准按所在岗位标准执行。 ( 1)所有异动人员或晋降级人员按异动后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 2)借调人员薪资由借入单位按原公司、原岗位薪资标准计核、发放 ,项目借调人员按项目工资计核发放。 ( 3)管理人员免除职务的,按免去职位后所在岗位薪资标准计核,如继续代管原岗位工作的,按所在部门普通员工最高工资标准发放。 ( 4)新晋升管理人员代理的,按岗位工资标准 80%或该级别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 5)管理人员兼职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新增岗位 ( 1)新增岗位的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确定。 员工标准确定流程 ( 1) 公司全体员工工资调整须经人力资源部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 ( 2)实行保密工资制员工的岗位异动工资标准审批直 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 3)所有员工在调整工资标准或新员工确定工资标准时需填写《员工工资标准审批表》并按权限逐级审批。 ( 4)异动人员工资从异动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将工资调整情况归档备案。 薪酬核算及支付 核算原则 所有正常出勤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有员工的工资以自然月度为周期进行核算。 各类非法定的代缴代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并有书面记录。 核算细则 各相关部门于每月 5 日前将考勤 、销量、销售价格、产量、装卸量、零工、检修等工资核算数据汇总报部经理核对审核无误签批后报薪资核算人员,其中手工考勤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确认。 工资核算人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薪资标准计算出不同类人员的上月工资数额。 期间出现岗位异动或工资标准调整的,按异动或标准调整前后的工资标准分段核算工资。 所有加班必须事先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才能计算加班工资。 工资核算以 26 个自然日作为计薪标准,按小时核算。 当日核算,并由离职员工对核算出的工资进行签字确认。 工资核算表中的有关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工资的特殊项单独体现。 工资核算审核 ( 1)公司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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