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顶真鞋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后由经理核准并办理手续 ,开除须有处罚通知单 .需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辞退 .开除由用人单位书面申请 ,副总经理核准 ,行政部执行 . 离厂 : A、辞职、辞退人员必须在办完离职手续即日离厂; B、被开除员工 .必须在办完手续后两小时内离厂; C、 门卫负责执行监督辞职、辞退 ,开除人员离厂 ,离厂超时不离者可采取强制手段 ,驱其出厂; D、所有人员离厂时 ,需填写离厂流程单 ,离厂流程单需鉴核于人员直属管理,警卫人事查看其使用工具公物 ,生活用具是否损伤 ,无误后再由门卫将执行情况回馈人事 ,有损坏者按有关条列进行处罚 ,并注明状况交到财务扣款 . 三、 工资发放规定 1 、正常离职 (辞职 )人员 ,工资在工资发放日发放 . 辞退人员工资在辞退当天发放 . 开除人员 不予结算工资 . 考 勤 制 度 一、所有发卡职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 ,凡违者按厂规处置。 二、无正当理由而未打卡者 ,以旷工论处 ,若确实属特殊情况 ,持主管鉴字于两天内到人事处补办手续 (补盖出勤章 )第三次起每盖一次扣 5 元罚款。 三、外出无法打卡人员 ,凭上级主管证明到人事盖出勤章。 四、考勤机故障无法打卡或出差错 ,由人事统一盖出勤章。 五、考勤卡丢失 ,补卡应扣其工本费 10 元。 由于本人保 管不善 ,导致考勤卡失效者 ,换卡应扣款 5 元。 六、打卡时应按序排队。 七、迟到者按每分钟 元扣款 ,半小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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